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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11-25     稿件来源:     作者:

龙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12年11月22日在龙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国荣

各位代表:

我受龙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龙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了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加强行权的规范化建设,对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龙山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按照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总体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龙山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县本级财政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预算超收收入分配方案”等6项纳入重大事项范畴,共计32项,出台了《龙山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常委会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五年来,常委会针对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1项,涉及财政经济20项、基础建设6项、社会事业3项、司法工作2项。财政收支是全县人民关注的大事,每年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常委会按照《预算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预算具体方案、预算调整和决算的报告依法审查批准。为了审查批准做到科学严谨,会前,常委会派人先后到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等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为审议提供依据。通过常委会依法审议作出决定决议,有力地促进了我县财政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县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机关运转得到了保障,民生投入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交通建设是龙山人民最关心的大事之一,建设龙里公路是全县人民的迫切要求。龙里公路起于我县洗洛乡,经湾塘乡、桂塘镇、咱果乡、内溪乡,止于里耶大桥北岸,是我县南北交通大动脉,是沿线10万余群众的发展致富路,全长102公里,总投资67243万元,其中县自筹29580万元。由于县财力紧张,无力筹集建设用地报批和征地搬迁相关费用,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5月提出了《关于龙里公路项目建设申请贷款的议案》。常委会认真调查研究后,作出了《同意龙里公路项目建设贷款的决议》,有力的保障和推动了该项目的建设。五年来,常委会本着既要科学审定政府举债建设,又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还先后审议作出了关于209国道龙山绕城公路、边区中心医院、里耶古城保护开发等重大项目贷款的决议,加快了建设“六个龙山”的步伐。

二)突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工作监督扎实有力。五年来,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37次,召开主任会议6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5项,其中财经17项、城环10项、内司14项、农经11项、任免工作6项、教科文卫23项、民族宗教4项,通过审议意见32件,作出会议纪要1件。重点围绕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农村低保、扶贫、农村安全饮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报告。为使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得到落实,常委会及时交办,跟踪督办,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常委会还积极拓展工作监督渠道,创新工作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代表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是法律监督取得实效。五年来,常委会配合上级人大先后对《中小企业促进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食品安全法》、《森林法》、《公路法》、《残疾人保护法》、《科技进步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23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不仅使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而且争取到一些优惠政策出台。2010年协助省州人大开展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修订调研,2011年11月27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新 《若干规定》中规定:“国家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的,适当降低配套资金的比例。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扶贫重点县和财政困难县确实无力负担的,免除配套资金。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地方事务的,由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确定建设资金负担比例后,按比例全额安排。”“省财政应当加大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源建设力度,保证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正常运转、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含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基础教育正常经费支出。”2011年州县联动,通过开展公路水路交通“一法五条例”执法检查,根据村级道路养护标准偏低的实际情况,州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提高湘西自治州村级道路养护标准的审议意见》交州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将村级道路养护标准每公里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州县财政各负担50%。协助省州人大完成了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开发等10余项工作调研。常委会还组织了《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以及“民保文保法制宣传月”等五项活动,依靠法律法规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010年落实了机构、编制、人员,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山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三年来,共收到报备规范性文件93件,集中会审2件,其中1件有不适当情形,要求制定机关自行纠正;有4件材料报送不完整,要求补报,有效地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实效性。

三是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当作人大联系群众的纽带,主动热情接访,积极稳妥地处理信访问题。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4件,转送17件,咨询75件,转办412件,办结389件,办结率97%。省转2件,州转7件,全部办结并反馈。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重点督办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坚持原则,依法规范人事任免

五年来,常委会按照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补选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人,其中权力机关11人,行政机关50人,审判机关55人,检察机关15人;依法接受辞职7人,免职34人;依法任命人民陪审员29人。为了有效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不断总结探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

一是完善任免办法。常委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龙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凡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局长(主任)调离后,应进行离任审计;属仍任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局长(主任)的,应在审计后提请任命;情况特殊的,可先提请任命,但审计部门应将审计结论于其调离后半年内报县人大常委会。”“凡是两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可以派联工委负责人进行任免前的了解。”“凡是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在提请机关报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初审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大的,由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核实。”在具体任命过程中,常委会坚持做到凡是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未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不任命,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不任命,拟任职人员不到会的不任命,到会任前发言不满意的不任命,常委会任命投票不过半的不任命,人事任免工作做到依法规范,阳光公正。

二是任前听取审计报告。2011年10月第54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4次会议任命的6名行政机关干部离任审计情况报告。审议认为:6位被审计责任人任职期间,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未发现有不廉洁行为。会议认为:这项工作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将离任审计作为行使任免权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要逐步实现“先离后审”、“先提后审”向“先审后离”、“先审后提”转变。

三是加强任后监督。常委会切实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日常监督,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参与行风评议等形式了解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通过工作评议促使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勤政为民。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城市管理、国土资源与规划等工作进行了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职能部门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增强了选举任命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四)重视民权,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常委会坚持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工作平台。

一是切实加强代表培训。常委会坚持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放在重要位置。五年来,先后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参加州人大举办的履职培训、乡镇人大主席赴北戴河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培训学习活动;举办了州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组织任职10年以上的乡镇人大主席前往重庆、四川学习考察,人大代表、基层人大专职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常委会免费为人大代表征订《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人大工作刊物,及时寄送《常委会公报》等各种学习资料,不断丰富代表的履职知识。坚持在代表和代表小组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

二是扎实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坚持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调研和列席常委会议,为代表履职提供平台;坚持组织驻地代表集中视察制度,五年来,常委会组织和邀请部分省州县三级人大代表,先后对《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卫生事业发展情况、209国道龙山绕城公路和《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等进行集中视察,通过代表提议案建议的方式,解决了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五年来,常委会共收到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517件,其中经人代会通过的议案5件、重点建议5件,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为100%,代表满意率达95%以上。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坚持会议交办、个别催办、现场督办、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坚持领导包干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对办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办理效率明显提高。常委会注重加强对代表建议B类件再次办理的督查,2011年4月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人大代表建议B类件再次办理结果的汇报,24件B类件所提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全部转化为A类件,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三元至石牌网络路建设是两乡镇3万多群众多年的梦想,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把杨紫竹、姚善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规划建设三元至石牌网络公路的议案》作为一号议案,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该工程列入2010年发改计划项目;发改、交通、三元、石牌等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加快建设步伐;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实地调研,现场督办。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按时完成了建设任务,代表和群众十分满意。

四是加强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常委会为基层人大订阅人大专刊、寄送工作简报和资料,邀请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促进常委会决议决定有效贯彻,深入人心。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副主席(工委主任、副主任)。实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评制度,深入开展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创先争优”活动。指导乡镇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基层政权,保障和促进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五)开拓创新,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思想建设常抓不懈。坚持每季度集中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聘请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林业局、县民族事务局等单位同志专题授课。五年来,较为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各种理论知识、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人大业务知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前往酉阳、秀山等周边县市考察学习。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人情宴请的规定》,树立清政廉洁的良好形象。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创先争优、“五个一律”和“八个严禁”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研之风、务实之风、团结之风,努力构建学习型、和谐型、文明型、节约型机关。着力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行机关绩效管理,更加有效的规范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行为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是制度宣传成效明显。实行宣传工作目标管理,修订完善人大制度宣传奖励办法,促使人大宣传工作抓出实效。五年来,广大人大工作者深入基层,积极撰写,在《人民代表报》、《人民之友》、《团结报》和《湘西人大工作》等报刊杂志发表作品200余件,充分利用《龙山报》、电视台、互联网等县内新闻媒体,对人大制度和我县人大工作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积极开通了龙山人大网,拓展了宣传渠道,促进了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的了解,也使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了新的平台;积极组织参加了州人大举办的“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三十周年”等一系列征文活动,撰写了一批有影响的调研文章。五年来,我县4次被州人大评为人大制度宣传先进单位,5次获优秀组织奖,荣获省州人大系统好新闻奖10件。

三是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切实加强与州、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各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协调,切实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及其他综合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五年来,先后成功举办了渝黔湘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第42次会议,协助承办了全省市州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第21次联席会议,两次承办了全州人大系统老年门球赛。共为全国人大、省州人大以及周边省州县市人大领导来龙山或里耶考察调研服务50余次,做到了领导满意、来宾满意。

(六)求真务实,努力完成其他工作

常委会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县级领导“五个一”联系制度,常委会正副主任经常深入到联系乡镇、村、企业、学校、农户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认真抓好建整扶贫工作,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在茨岩镇大田村、召市镇兴合村和三元乡旧寨村扶贫,为3个扶贫村协调资金260余万元,整修村道9公里、水渠1300米,新修水池11个,解决村民的饮水问题,改造村部3个,发展猪腰枣、金银花、百合等特色产业1000余亩。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工作,结合建整扶贫、“三湘农民健康行”等工作,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治维稳、老干和工会等工作做到了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五年来,常委会按照县委的安排,积极参与重大项目争取与建设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开工建设黔张常铁路是全县人民的迫切期盼,常委会原主任带领铁办一班人不辞辛劳,积极争取,历时七载,促使黔张常铁路于2008年正式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在《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图》中标为实线;2011年,国家发改委批复黔张常铁路项目建议书;2012年,温家宝总理考察湘西时要求尽快开工建设黔张常铁路,加快了该铁路开工建设步伐。龙永公路于2008年9月26日举行开工典礼后,常委会联系该项目的领导加大了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力度,优化了施工环境,为加快工程建设步伐提供了有力保证,经过四年的建设,龙永公路今年9月28日顺利竣工。龙桑高速是龙山连结省城的交通枢纽,常委会主任带领交通、公路等部门的同志,克服重重困难,积极争取,使其挤进了国家“十二五”高速公路网络规划,目前已完成预工可评审,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外,常委会还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央、省、州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城乡同比”和“两升一降一保证”等要求,严格法定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保证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

五年来,县人大办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次,“建整扶贫工作先进单位”3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次,“先进基层党组织”2次,州“老干工作先进”1次,省“老干工作先进”1次。人大干部受县二等功奖励4人次,三等功奖励5人次,嘉奖6人次,获全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人,获全州首届人口贡献奖1人,州政府二等功奖励3人,获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个人1人。

各位代表,五年来,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里几大家领导、各位老同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人大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谨代表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几大家的领导,向离退休的老领导老同志,向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向全县各族人民,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仍存在着不足与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人大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五年工作主要体会

各位代表,五年来,常委会就如何做好人大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的体会是:

(一)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领导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这一政治原则,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坚持六大原则,突出四个重点,加强四大建设”的发展思路来确定人大工作重点和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把县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常委会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坚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始终坚持在联络代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始终坚持集体行使权力,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使常委会各项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三)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通过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努力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重视发挥代表作用。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代表传播党的政策方针,收集群众意见和呼声,密切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通过代表依法履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从而进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五)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创新精神开展工作。人大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发展,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五年来,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开放心灵,努力实现观念创新。认真研究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新方法、新经验。在继承和发展上,敢于打破思维定势,敢于推陈出新,对法律已经作出规定的,善于把它具体化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对法律未作出禁止性规定的,敢于积极探索,并结合实际努力去实践,实现了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这次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中国未来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主题,以更加高昂的激情、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一要突出重点,努力在依法行权上有新作为。常委会要深入调研分析龙山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紧紧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促进龙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以人为本,努力在维护和保障民生上有新进展。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抓住群众普遍关心、事关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研究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三要完善服务,努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成效。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继续探索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适时组织代表进行县内视察活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努力提高A类件的比例和代表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开展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制度,不断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四要开拓创新,努力在强化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常委会的思想作风建设,以好的风气、好的导向、好的环境引导人、激励人、培养人。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常委会机关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抓好机关扶贫工作,全力服务基层,增进群众感情。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沟通,促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密切配合、协调共进,提高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勇担新使命,推动新跨越,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加快建设“六个龙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