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位于老少边穷地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辖31个乡镇,57.83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6.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1%。其中农村老年人口5.4万人,占全县老年人口85%。这个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与城镇老年退休职工相比,养老生活差距较大,他们没有退休金,生活得不到固定的保障。如何解决他们老有所养问题,是当前政府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稳定。
一、农村养老的基本现状
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农村的大量劳力外出,造成了农村“空巢老人”增多。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生活负担越来越重,部分农村老人生活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家庭养老的老年人。家庭养老是我县农村养老的传统方式,多数农村老人为家庭养老,由于发达地区的劳务用工需求,农村家庭的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务工,全家负担就落到了老年人身上,他们既要承担看家、抚养孙子,又要种地、喂猪,生活过得十分艰苦。
家庭赡养分担的老人。由于家庭子女多,在老年人赡养问题上采取分担的办法,把父母分开供养,使得老年人夫妇不得一起居住,夫妇二人在生活上既得不到关照,在精神上也感受不到幸福。
独居养老的老年人。这部分老年人他们因多种原因没有同子女居住,有的是因子女结婚后与老年人分开的,有的是因子女经济条件差,在生活上不能赡养老年人的,老年人只有靠自己。加上老年人本身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缺粮缺钱,艰难度日。
家庭轮流养老的老年人。这部分家庭只是少数,子女给老人实行轮流供养,一家住一两个月,没有固定的场所,生活居住极不稳定。
无儿无女的“五保”老人。他们的养老基本上是民政部门负担。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每年每人由民政部门发放给2220元生活费,村委会负责600斤粮食,住院治病由民政部门全额支付。集中敬老院供养的“五保”老人。每年每人由县民政局发放4200元生活费,每个敬老院安排3—5名服务人员,对他们进行护理,治病住院由民政部门全额支付。使得“五保”老人过着无后顾之忧的生活。
二、存在的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我县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分析,老有所养还不尽人意,问题多,难度大。政府应加强对老年养老工作的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养老观念差。尊老、敬老氛围不浓。在农村有相当一部分人养老观念淡薄,把老年人当“包袱”,受经济社会条件制约,个人和政府对老龄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明确了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而一部分人法律意识差,不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只知道向父母索取,却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三是家庭养老模式有难度。一些家庭年青人要外出打工挣钱养活老人和子女,家庭中无人照顾老年人,特别是子女多的家庭,老年人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重担,家庭养老难度大,这种类型正在增多。
四是资金投入不够。老年保障缺乏,老龄工作组织和服务设施不健全。乡镇没有专职的老龄工作人员,都是民政办兼管,老龄工作基本处于应付,与社会老年人的需要不相适应。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每人每月只55元,不能改善老人生活。
三、对农村养老的建议及对策
养老问题是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弘扬中华民族养老、敬老的优秀文化,为了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解决。
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加强文化宣传,努力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高全民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打造出浓厚的“敬老、养老”氛围,大力表彰孝顺老人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新风尚。
健全法律法规和服务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日常护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的政策。确保老龄工作顺利开展,解决贫困老年人现状,让广大农村老年人权益得到保障。
加大对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资金实行社会化筹集、社会化发放,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金、护理金、医疗补助金等。建立社会化养老机构,培训从业服务人员,让农村老年人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农村老人实现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