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2005年3月,龙山县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6年10月,开展了拉网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发展。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非遗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尚需要探索有效的方式予以解决。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现状
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龙山县现有17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6项。其中,民间语言1项,民间文学44项、民间美术22项、民间音乐25项、民间舞蹈8项、戏曲13项、曲艺2项、民间杂技6项、民间手工技艺15项、生产商贸习俗4项、消费习俗9项、人生礼仪5项、岁时节令5项、民间信仰11项、民间知识18项、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10项、文化空间10项。搜集文字资料230余万字,拍摄录像带200余个,拍摄照片3400余张,制作光盘100余张。
㈡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有力。通过近积极申报,土家族织锦技艺、土家族打溜子、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毛古斯舞、土家族梯玛歌、土家族咚咚喹等6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土家族挖土锣鼓歌、土家族哭嫁歌等10个项目列入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土家语、洗车河霉豆腐制作技艺等45个项目列入了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刘代娥、田隆信、张明光、彭继龙、严三秀、彭南京等6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肖泽贵、彭武庚等8人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杨文明、彭继勋等38人被认定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此外,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达108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达114人。国家级、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达4个,分别是龙山县兴隆街三棒鼓之乡、龙山县苗儿滩镇土家族织锦之乡、龙山县农车乡摆手舞之乡、龙山县靛房镇土家族溜子之乡。州级民间艺术之乡达5个。
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效。龙山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全面加强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先后出台了《龙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工作规划》和《龙山县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原生态文化保护区3个、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0个、民俗文化村(寨)16个,并将里耶镇、洗车河镇、苗儿滩镇、隆头镇、靛房镇、农车乡、他砂乡、贾市乡五镇三乡内珍贵、濒危的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科学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同时,龙山县加快扶持力度,鼓励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创办传习所,目前,已创办4个州级传习所,即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村土家族织锦技艺传习所、龙山县靛房小学土家族打溜子、咚咚喹传习所,黎秋梅土家族织锦技艺传习所、龙山县摆手舞传习所;已创办王仕辉土家族竹雕等13个县级传习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流失较为严重。土家族毛古斯舞本是龙山县独有并保存完好的遗产,周边部分县市通过学习,到本地打造,结果把土家族毛古斯舞申报成了几个县打捆的非遗项目。另外,由于国家给予的传承经费极为有限,一些非遗传承人走向外地市场。比如龙山县国家级项目土家族梯玛歌、土家族摆手舞传承人长期在张家界、吉首等地进行表演。
㈡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研究队伍缺乏。目前,针对十分丰富的非遗资源,龙山县仅有6人从事保护、研究和传承,不能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并且非遗专家刘能朴、田隆信老师已年过七十,年轻的非遗工作者对非遗专研不够,导致非遗保护人才青黄不接。
㈢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保障投入不足。国家和省级每年仅对一至两个非遗项目进行一定的资金投入,州级无投入。县财政每年投入非遗工作经费12万元左右。因经费不足,导致深入农村搜集资料难度大,无法掌握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工作人员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㈠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机制。一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名录体系建设、传习场所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建设。二是加强各级名录项目的保护工作。对已入选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分类指导,深入研究保护方法,研究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在摸清传承人现状的基础上,继续对各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定和命名,及时记录年事已高的传承人所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展示等活动,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传承人,支持、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及传承团体。
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非遗保护的根本。非遗保护需要强有力的领导,需要专家的深入研究,需要工作人员的安心工作,更需要传承人的精湛技艺和传授责任。针对人才缺乏和流失的现状,要下大力气,提高非遗专家待遇,改善办公环境,解决工作人员实际困难,引进对非遗热爱又具有相关学识的人才,稳定现有工作人员队伍,减少流失,引进一批非遗保护专业人才充实非遗保护力量。同时,大幅度提高各级传承人津贴,建立国家级传承人工资制度,健全操作性强的传承人考核评价机制,尤其是对那些濒危的国家级项目传承人,要想方设法促使其在本县内授徒传艺。
㈢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经费支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力保障,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一要加大对各级非遗项目保护经费的投入。二要加大对传承人的投入,特别是对国家级传承人,要创造条件,提供平台,让其脱产传承,解决其后顾之忧。三要加大对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的投入,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㈣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氛围。非遗保护工作必须倡导全民参与,只有通过策划和举办有重大影响的民族文化活动,扩大民族文化保护的参与度,才能实现民族文化保护的良性发展。建议要有计划地筹办土家族摆手节等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文化活动,要大力开展民族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村镇、进社区活动。要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活动,打造民族文化精品,并推上各级舞台。要组织传承人队伍进入广场文化表演。要大力宣传民族文化,营造全民热爱、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氛围。要建立一支民族文化表演队伍,经常性开展民族文化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献策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