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山县残联“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分为“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两块。经过艰辛努力的工作,全年共投入资金109.6万元,残疾人家庭自筹资金18.2万元,完成“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28名,其中孤独症患儿康复训练9名,长沙博爱医院进行脑瘫康复训练12名,长沙附二医院人工耳蜗适配5名,助听器适配2名。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25户。
一、工作经验
(一)注重公平性 让真正需要的残疾人受益
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对象的确定,县残联均经过了认真进村入户摸底,对初步认定的项目对象在其所在村(社区)都进行了公示,接受村(社区)村(居)民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对象。整个项目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项目真正落到需要救助的残疾人手中,这样也实现了县残联“为民办实事零信访”的目标。
(二)注重服务性 打造务实活力服务型残联
经调查摸底确定项目实施对象后,县残联分批次有组织
地选送康复对象到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湘雅附二医院、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定点机构进行康复复筛,在康复复筛过程中县残联工作人员进行全程护送、全程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另外,县残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还到医院对康复对象进行了回访,了解康复对象的康复状况、生活情况和其他方面的需求,并为他们发放了救助金。
(三)注重科学性 确保无障碍改造方便实用
在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过程中,县残联项目领导小组会商残疾人家庭,按照一户一策、方便实用的原则,逐户拟定个性化改造方案,改善残疾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如:桶车乡大塘村肢体残疾人黄光军是左侧偏瘫肢体残疾人,他出行不方便,给他家进出道路进行了坡化改造,改建了浴室,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蓄水箱、水泵和浴霸,让其能够洗上一个有尊严的澡;又如新城街道办事处隆桥村一级肢体残疾人向宏珍瘫痪在床、无依无靠,为她送了一台高靠背轮椅、一床褥疮防治床垫和一台液晶电视机。
(四)注重创新性 坚持为民办实事项目与千名残疾人圆梦行动相结合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创作、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今年县残联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为契机,创新开展了以“献一片爱心,圆残疾人梦想”为主题的千名残疾人圆梦行
动。活动通过深入乡镇、街道调查采集残疾人在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入学、产业开发、文艺创作、从事个体经营等方面的梦想,把梦想信息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寻求爱心机关、企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与之实行结对帮扶,帮助残疾人实现心中梦想。县残联在开展省为民办事工作中,坚持为民办实事工作与千名残疾人圆梦行动相结合,切实为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共为残疾人筹集发放圆梦基金12万元,免费发放药品3万元,整合项目实施了2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完成28例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13名烧烫伤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免费肢体矫形,为49名残疾人进行假肢安装,为75名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住院和服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经费不足。开展残疾人抢救性康复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从初筛、复筛到确定对象环节较多,需大量的工作经费。而上级残联和本级财政投入工作经费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工作难度很大。
二是康复项目经费分配不合理。残疾人抢救性康复项目经费全部用于康复对象的项目补助,对康复对象在康复过程中的生活费用没有进行补助,康复生活费对于一个残疾人家庭来说依然压力较大。
三是工作协调不力。在残疾人抢救性康复复筛过程中,上级残联组织与康复机构之间协调不力,残疾人做一项筛查要经过与窗口反复预约多次才能完成,多感身心疲惫。
四是考核体制存在弊端。县残联把康复对象护送到康复机构后,康复对象在康复期间一旦流失,为民办实事考核机关则把账目算在县残联头上,视残联没有完成此例任务,考核机制不合理。
三、对策建议
一是上级残联组织要加大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投入,本级财政要加大项目工作经费配套,满足为民办实事工作需求,为顺利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是实行康复项目经费合理分配,把残疾人抢救性康复费用应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康复经费,另一部分应为康复对象的生活费和住宿费。通过项目经费合理分配,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康复对象家庭的经济压力,防止康复对象流失。
三 是上级残联组织要加强与康复机构的工作衔接,为残疾人抢救性康复复筛工作开设绿色通道,提高复筛工作效率,做到残疾人随到随复筛,不让残疾人在复筛过程中“苦折腾”。
四是实行考核体制改革,凡县级残联输送的康复对象,康复机构一旦接收,康复期间无论流失与否,应视同县级残联完成该康复对象训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