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位于湘西北边陲,地处武陵山脉腹地,连荆楚而挽巴蜀,历史上称之为“湘鄂川之孔道”。全县总人口59万,共有各类残疾人40000余名 ,其中重度残疾人4038名,残疾人占总人口的7.7%。2014年,龙山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12345”经济工作思路,按照“湘西鄂西率先、武陵山区领先、湖南湖北争先”的总体工作目标,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开武陵山区之先河,对重度残疾人实行特别困难生活补助。补助经费来源于民政救济资金和县财政预算安排,补助标准是480元/人·年,按月以一卡通的形式发放,2014年全县共发放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130余万元。此举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主要作法是:
一、抓根本 领导高度重视
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习近平在第二十四个全国助残日讲话时强调: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朋友的梦,我们都要凝心聚力,在实现人生梦想的同时,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的美好梦想早日实现。就全面小康而言,如果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小康社会就不完整;就实现中国梦而言,如果残疾人的梦想都没有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也就毫无意义。龙山县委、县政府站在“建成小康不让一名残疾人掉队,实现中国梦先从最基层、最弱势的残疾人抓起”的高度,积极探索和完善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2013年6月中旬,县委、政府组织县残联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7月上旬,县委、县政府责成县残联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起草《龙山县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方案(草案)》。7月中旬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7月下旬,县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龙山县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草案)》。12月上旬,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龙山县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补助实施方案》,此《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强配合 部门协调联动
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残联、财政、民政局、人社、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龙山县力推三项制度,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工作中的作用。一是推行《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根据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特点,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如:县残联主要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的调查摸底、残疾等级的认定和申请对象的管理、上报工作;县财政局主要负责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做好申报资料的会审;各乡镇、街道负责掌握重度残疾人的动态信息,做好初审、复审工作。二是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会议,加强工作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三是推行《年度通报会制度》。每年年终召开一次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工作通报会,推动此项工作突破性开展。
三、把关口 严走审批程序
龙山县把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和多重残疾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各级组织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不纳入补助范围)列为补助对象。工作中严把“五道关口”。一是严把申请关。由重度残疾人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二是严把初审关。村(居)委会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张榜公示7日。三是严把复审关。乡镇(街道)自收到村(居)委会报送的申报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四是严把会审关。由县残联牵头,会同财政、审计、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五是严把审批关。县残工委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龙山县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领取证》,并将审批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重监管 规范工作运行
龙山县对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工作实行“三项管理”。一是在补助对象上实行属地动态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准确掌握重度残疾人相关信息,根据人员变动按月调整上报补助对象,确保补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不错不漏。二是在资金使用上实行专项管理。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经费使用上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在软件上实行建档管理。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均建有补助工作电子和纸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于虚报、瞒报、伪造证件骗取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和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