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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见习培训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5-12-04     稿件来源:     作者:
  近期,我非常有幸参加了中残联在江苏无锡市举办为期两周的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见习培训班。期间,学习了日本、台湾等地区先进的管理理念,实地参观了无锡、苏州、泰兴和江阴等地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模式。通过此次见习培训,进一步开阔了个人的眼界视野,清晰了如何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的思路,取得见习培训的预期效果。现将个人见习培训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见习培训基本情况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尤其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他们的生活基本无法自理,又面临无人照顾的困境。如何让他们完成自身最体面的生活,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国家计划建200个县级专业托养机构,目的就是通过机构托养的形式,解决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康复、精神等基本需求。
  (一)、无锡市的公办民营模式
  无锡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筹建于2009年,无锡市委市政府在申报项目上批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要与国际接轨,国内要样板,20年不落后!"市政府在新区划拨土地10亩,基础设施建设的70%由市财政负责,30%由残保金承担。同时,批准市残联成立"无锡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二级机构,给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0名,按照"70273"结构开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实施三权分离、自主管理、技术合作、服务外包、成本均摊的运行机制。
  (二)、泰兴市的公办公营模式
  泰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也叫泰兴市苏馨家园,是由残联承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座落在泰兴市河失镇,是一所高中搬迁后经一系列改建而成,里面有农场基地、花卉基地、手工作坊、模拟银行等等等等,可以说提升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劳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所需的场地设施是一应俱全。在这里,从基础设施改建到为200名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均由市政府买单。
  (三)、苏州市的民办民营模式
  苏州市是以"机构托养为骨、街道社区为主、庇护托养为补充"为理念,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全部放在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由承接单位在各社区建托养机构,按照收费标准开展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市政府为全托残疾人每人补贴1000元/月、日间照料残疾人每人补贴600元/月,居家服务的残疾人全部由政府购买服务。
  (四)、江阴市的专业挂靠模式
  江阴市没有独立的托养中心,市政府硬性规定: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进驻江阴市精神卫生中心,所需服务全部由政府购买服务;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驻滨湖区社会福利中心,根据入托对象的残疾程度、个性需求开展托养服务,并收800--4000元不等费用,其余由政府购买服务。
  二、见习培训的启示
  (一)要解决机构公益性与盈利的冲突。残疾人托养机构为公益性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但非营利并不代表没有利润,也不代表为残疾人提供无偿服务。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正常运行,需要一定的运行成本,而这部分成本不可能由财政予以补贴。所以,残疾人托养机构在合理范围内的有偿服务是必须的。
  (二)要解决潜在风险与法律缺失的矛盾。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为智力、病情稳定的精神以及重度肢体残疾人。由于他们在生理和心理及功能等方面存在缺陷,必然会存在很多不可预料的潜在风险。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相关立法,一旦入托对象发生意外事故,往往会迫于舆论压力而承担全部责任。可见,明确机构与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是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要解决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需求的冲突。残疾人托养机构一般都会建立并实施一整套的托养服务标准体系,以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但是,标准化服务只能满足入托残疾人的一般需求,不可能满足不同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和个体差异所要求的个性化需求。所以,托养机构在提供标准化服务的同时,及时评估入托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适时调整托养服务方案,方可达到托养服务的效果。
  (四)要强化部门职能和社会责任的融合。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事务推进,需要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协同推进,残疾人工作也不例外。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涉及康复、医疗、护理、技能培训、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等基本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
  三、托养工作的建议
  (一)创新理念,争取政府最大支持。根据全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我县有各类残疾人4.4万人,其中符合托养要求的约1.2万人。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如何开办以及如何经营,对我们来说都是一项全新考验。我们必须以"托养一人,解放全家"的理念,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得到政府的最大支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项目目录》,科学预测服务项目和补助标准,合理编制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资金预算。通过既有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又有统筹解决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所需资金的机制,保障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正常运行。
  (二)因地制宜,建立公办民营模式。就目前而言,我国残疾人托养机构还没有固定经营管理模式,此次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推广泰兴的公办公营、无锡的公办民营、苏州的民办民营以及江阴的挂靠经营四种管理模式,中残联要求各托养中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当地实际灵活确定管理模式。我县交通不变、经济落后,思维模式相对还有些原始,多多少少还存在难以预测的因素,要残疾人自己出资进驻中心或全部由政府买单都不太现实。为确保建好后的托养中心正常运营,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进驻中心开展日间照料、心理疏导、简单劳动和娱乐康复等服务,运行成本由政府购买资金、低保资金、社会捐资等部分构成。
  (三)部门联动,实现资源最大整合。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中,需要政府主导、残联牵头,由卫计部门配合做好服务对象入托前的体检,排除传染性病源和入托期间的疾病预防和治疗;民政部门将入托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和临时救济对象;人社部门配合做好入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职业资格认证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行的经费;各街道做好入托对象的筛查以及选送等工作。只有各部门紧密配合,实现无缝对接,有限的资源才能达到最大整合,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当然,托养机构管理模式的定型和残疾人托养工作的规范服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不断探索。
  (四)打造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县地广人稀,托养服务基数较大,而托养中心只有35张床位的规模,不可能将符合标准的入托对象全部进驻中心开展托养服务。要解决这一需求和服务现实矛盾,首先在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的城区建好一个试点,仅针对四个街道办事处的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主要以领导、示范和培训为主,让更多的残疾人以及残疾人家庭看到托养服务所带来的效果。积极引导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关心关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看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市场前景,鼓励社会力量在原办事处所在地乡镇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根据机构面积的大小、床位的多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根据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残疾人托养服务队伍中来,推动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全方位、立体化格局有效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