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某某反映修建入户路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王某某:
您于2023年1月4日向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信访平台反映没有入户道路的问题。县信访局将您反映的信访事项交办到我单位,我单位对您所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就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您家房屋与王某东家的房屋相邻,中间为一条小巷子,原小巷子尽头右转通过王某东家门前到公路,现由于王某东家修建偏房导致此路不通,但是王某东家房屋前为空地,您家通过空地可以自由进出到公路。
二、处理意见
您家目前有入户路通行,您反映无入户路的情况不属实。
如您不服本处理意见,您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龙山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项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桂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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