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公告(2024-0001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公告
编号:龙不动产权公告2024-00019号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土地总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龙国用2000字第50号 龙国用2006字第148号 龙国用2006字第2118号 |
龙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龙山县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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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街道办事处长沙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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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龙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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