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住证换补领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需交验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递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省内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证件有效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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