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户政业务网办全流程
(一)群众外网申请。申请人通过手机登录“湖南公安服务 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身份认证,进入“湖南公安服务平台”- “微警务”-“热点应用”-“户政业务全程网办”,点击进入后, 根据户政业务类型选择“申报”,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 关申报材料照片,填写邮寄信息。“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将受理的 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形成工作任务,按照申请人填写的市州、 县市区、派出所信息,推送至“湖南省户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中对应的派出所。
(二)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户籍室自收到网办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登录“湖南省户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户籍 人口”,在“户政业务网上办理”-“业务预审”-“查看预审信息” 中,将相关信息转录至业务模块,下载附件,上传电子档案。通5 过大数据核查等方式,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是否符合办 理条件,并通过系统反馈预审结果。
1、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能够通过大数据核查 等方式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且不需公安机关留存相关申报 材料原件的申请,反馈预审通过。系统自动推送短信,告知申请 人。
2、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 需留存公安机关的申请,反馈预审通过。系统自动推送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省内的,可自行寄递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到省 局,居住在城区的可通过手机端通知邮政速递公司上门收件;邮 政速递公司自收到信息之日起 1个工作日之内,上门收件。申请 人在省外的,通知申请人自行寄递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到省局。收件人:湖南省户政业务网办中心,收件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 坡西路 185 号,联系电话:0731-88997710。
3、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反馈不通过的原因和审核意 见。
(三)业务办理。派出所当场办结的户政业务,由派出所户 籍室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归档。其余户政业务,按照《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归档,各地内部现有审批层级和流程可保持不变。对于审签类、审批类户政业 务网办办件,在派出所办结并归档后,视为派出所已对此笔业务
授权省局调用户口专用电子印章。对于证明类网办办件,在派出所审核通过后,视为派出所已对此笔业务授权省局调用户口专用6电子印章。
(四)省局打印。省局自收到办结归档或审核通过信息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簿证的打印、盖印、移交工作。
(五)簿证寄递。邮政速递部门自收到簿证之日起,省内2个工作日内邮寄到指定地点,省外3个工作日内邮寄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