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告 知 书

告 知 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8 16:49:25 字体大小:

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移动便民服务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等有关要求,结合龙山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11月至今,我县对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开展了发放资格认证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低保对象未进行资格认证,为进一步确保在保对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请还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于2025年3月5日前,由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户籍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或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证的,请3月5日前龙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联系说明情况(联系人:杨凯,电话07436237895),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低保资格,县民政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所享受城市低保惠民补贴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龙山民政局  

                                              2025218

          附件:龙山县2025年未进行发放资格认证人员花名册


龙山县2025年城市低保未进行发放资格认证人员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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