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山县2023年第十九批次用地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龙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山县2023年第十九批次用地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来源:龙山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4 10:18:35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龙山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23年7月3日和7月31日发布《龙山县2023年第十九批次用地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和《龙山县2023年第十九批次用地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补充公告。

一、因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1日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根据该文件第六条规定,龙山县2023年第十九批次用地建设项目补偿标准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执行。

二、龙山县2023年第十九批次用地建设项目原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等征地资料除征地补偿标准事项按新标准执行外,其余约定事项继续有效。


三、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和社区、社区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不同意见或者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内向龙山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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