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该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依据不合格检验报告:№:240007760饭碗,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了使用的饭碗的违法行为,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针对原因进行排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不合格(复用餐饮具)进行当场处罚警告。
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