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告知书

龙山县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告知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6 12:24:26 字体大小:
  

 

龙山县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告知书

广大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告知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帮扶政策从产业发展、就业培训、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和生态扶贫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为了使贫困农户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用好政策,现将户政策及联系部门予以公布。望广大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在国家政策扶持下,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520

 

 

 

 

 

 

 

 

 

 

 脱贫攻坚到户主要政策一览表

类别

项目

政策内容

指挥部

落实

部门

联系

电话

产业

扶贫

资金

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含经作业、养殖业、林业产业、传统粮油产业、多种经营),按发展规模实行以奖代投和以奖代补,在精准扶贫帮扶期内每人给予扶持资金2000元,分年度到位,到2017年底要达到1600元。不发展生产不给予扶持资金,社会保障兜底户、外出务工人员、生态转岗人员不享受扶持。

发展生产及乡村旅游脱贫工程指挥部

扶贫办

6222349

农业局

6223021

旅文局

6223329

林业局

6236759

小额

信贷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按照授信情况为其提供1-5万元、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办

6222349

农业保险保费

为全县参加农业保险的贫困户补贴90%保险保费。

借款人意外保险保费

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扶贫小额信贷借款人意外保险的,最高可给予90%的保费补贴。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确定。

就业扶贫

交通

及稳岗补贴

对全县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行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符合转移就业扶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017年每人累计享受交通补贴及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总额上限值为1600元,2014年、2015年、2016年已享受补贴资金但未达到1600元标准的,按差额予以继续补贴。县外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享受交通补贴和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不重复享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未转移就业的家庭其他成员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行帮扶。

转移就业脱贫工程指挥部

人社局

6222470

6230286

 

职业培

训补贴

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给予生活补贴20元。二是凡参训人员在培训半年后获得培训结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每人1500元就业培训扶贫补助。三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免学费”、补贴助学金政策基础上,同时享受“雨露计划”政策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贴2000元。

创业担保贷款扶  

一是201711日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本县从事个体经营的,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二是201711日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人(含)以上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经营的,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调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中县财政贴息75%,贷款人或企业自负25%,贴息期限为3年(展期不贴息)。三是201711日后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10%(含)的中小微型企业可申请不超过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3年(展期不贴息)。

创业资金扶持

一是对201711日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按照投资成本的20%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二是对201711日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初创小微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创业奖励。

安居扶贫

易地扶贫搬迁

确认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可选择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购买商品房安置的其中一种安置方式,建房面积人均25平米。集中安置由政府统规统建,建设资金主要通过相关专项解决,人均自筹不超过3000元,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分散安置每户补助宅基地整理费2万元,每人补助建房资金2.5万元;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每人补助资金4万元,在集镇购买住房每人补助3万元。实行搬迁后,在规定时限内拆除旧房,木房每户补偿1万元,砖木结构房屋每户补助1.5万元,两层以内(含两层)砖混结构房屋每户补偿2万元,两层以上砖混结构房屋每户补偿2.5万元。

易地搬迁脱贫工程指挥部

发改局

6223355

危房

改造

1.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住房户3人及3人以下户每户补助3万元,3人以上户每人补助1万元;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修缮加固住房每户补助1.5万元。

2.列入全国“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系统中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住房户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住房每户补助1万元。

3.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社会保障兜底户,居住在D级危房或无房,其建房面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补助标准800/㎡;属无自建能力的社会保障兜底户,先由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再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指挥部逐户核实,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实施。

4.属多种贫困类型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照最高一种类型补助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农户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5.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村内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对传统建筑进行修缮加固的另外奖励5000元;按照原来风格拆除重建的另外奖励1万元。

危房改造脱贫工程指挥部

住建局

6222272

 

 

 

教育扶贫

教育

助学

 

学前保教费:属我县户籍且正在接受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每生每期750元标准补助学前保教费。

教育发展脱贫工程指挥部

教体局

6236421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及免教科书费: 属我县学籍且正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低保户子女、父母或本人残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10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期800元的标准免学杂费;按省教育厅规定的选用目录免除教科书费。

学前至高中(中职)学段15年生活补助:属我县户籍且正接受学前教育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户子女,按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每生每期分别给予500元、750元、1000元、1000元、1250元的生活补贴。

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1)属于建档立卡户的大学新生;(2)享受城乡低保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3)学生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系残疾人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以残疾证为凭)(4)父母双亡的孤儿大学新生;(5)家庭遭大灾或者家庭成员遭大病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6)父母一方丧偶的农村单亲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具备以上6个条件之一,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预科)、专科(含高职)的龙山县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资助,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本科(含预科)5000元、专科(含高职)4000元。考入军事院校学生、普通高校代培的国防生、考取免费师范院校学生和高等院校的定向委培学生不纳入救助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可申请最高8000//年助学贷款,研究生可申请最高12000//年助学贷款。

 

雨露

计划

 

 

1)职业教育:属我县户籍且正在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补助一、二年级,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补助一、二、三年级,中高职连读五年制补助一、二、三、四年级)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必须由就读学生通过“雨露计划网”自主申报)

扶贫办

6222349

2)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劳动力参加市(州)级培训补助120//天,参加县级培训补助100//天。

3)就业培训: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获得培训结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后,除按规定享受人社部门给予的补助补贴外,扶贫部门叠加给予每人2000元的扶贫补助金。

健康扶贫

医疗

保障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贴在医疗救助帮扶工程资金中列支,非建档立卡户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补贴在民政资金中列支。利用大病保险基金为所有参保城乡居民购买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脱贫工程指挥部

医疗保险中心

6223949

2)特殊慢性病分类救治:对一些不需住院治疗、常在门诊就医,负担较重的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大额门诊费用,实行分类提高报销比例或年度限额报销。本年度内,因该病住院已享受住院补偿的不再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助。

一类病种: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恶性肿瘤放疗及化疗、器官移植排异治疗、耐多药结核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封顶100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含血、腹透)的门诊医药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

二类病种: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肝硬化失代偿期、重性精神病、冠心病(非隐匿性)、脑卒中后遗症,每人每年累计限额报销4000元。

三类病种:Ⅱ期以上高血压(有心、眼、脑、肾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帕金森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哮喘、全瘫、白癜风,每人每年累计限额报销2000元。s

卫计局

6236752

6234021

医疗保险中心

6223949

3)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和其他救助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住院治疗总费用85%的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医疗保险中心

6223949

4)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实行分类救治,采取“先诊疗、后付费”。

卫计局

6236752

6234021

兜底扶贫

社会

保障

1)对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按月发放270元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脱贫工程指挥部

民政局

6222412

2)对农村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散居600/月,集中供养1000/月。

生态扶贫

护林员补 

1)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间选聘生态转岗护林员,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按月发放。

生态补偿脱贫工程指挥部

林业局

6236759

退耕还林补助

2)退耕还林补偿:第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为125/亩;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为1500/亩,其中造林种苗费300/亩;造林补助1200/亩(第一年500/亩,第三年300/亩,第五年400/亩)。

注:上述政策属现行执行标准,如果国家政策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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