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华塘街道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 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华塘街道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 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来源:华塘街道办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3 09:15:00 字体大小:

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洪涝灾害)资金的通知》(州财预[2024]1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下达我街道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万元,用于支持我街道地质灾害防御救援等工作。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企[2020]52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地质灾害防御和救援等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现拟定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地质灾害概况

2023年6月,因持续降雨,造成华塘社区4组居民张友辉家挡土墙下沉垮塌,损失严重,需进行应急治理。

二、资金使用原则

救灾资金(地质灾害)分配遵循民生优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体现时效、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按地质灾害因素进行分配,统筹考虑全年地质灾害发灾情况、灾害规模、转移安置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结合地区差异、工作成效等分类分档安排。

三、资金使用范围

本次地质灾害资金主要用于张友辉地质灾害治理,修复挡土墙,防范二次灾害发生,和类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及对排查出隐患采取的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和应急准备等措施,救灾现场及救灾通道交通保障、救援队伍后勤等。

四、资金使用要求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救灾款就是高压线”的意识,切实管理好用好救灾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企[2020]52号)等文件规定使用资金,加强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建立台账和财务档案,保证资金规范、透明、安全、高效使用。街道对地质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坚决专款专用,不虚报、不挤占、不滞留、不挪用。凡虚列资金使用项目、虚报使用金额、冒领补助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将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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