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安街道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安街道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6 13:16:31 字体大小:

各村(社区),街道各机关、站所:

《民安街道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5日

民安街道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我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明显改观,安全隐患明显减少,能行秩序明显好转,管控效能明显提升,效能事故明显下降,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实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整治范围:街道所辖全部村(社区),重点突出白羊片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组长康鹏,副组长彭宾芬、李家元,成员李振刚、赵志红、彭学家、周元洪、陈光裕、张本跃、田义和、杨帆、黄俊杰、田尧。

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由李家元任组长,全必红任副组长,县交警中队2人、民安派出所2人以及安全生产办公室全体成员为成员。

四、整治重点

开展对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整治。

1)机动车无牌无照、未年检、无保险等违法行为;

2)电动车、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3)汽车驾乘人员前排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4)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5)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6)渣土车抛洒遗漏违法行为;

7)校车各类违法行为;

8)拖拉机各类违法行为;

9)非法销售非标车辆等违法行为;

10)摩托车、电动车搭改装加载遮阳伞、雨蓬等违法行为

11)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小货车等车辆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12)“僵尸车”及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以上12类整治重点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惩治为辅,实现教育一批、处罚一批、报废一批,对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一批,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狠抓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村(社区)要对整治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氛围,对前期摸排登记的无牌无证车辆,逐户上门做好宣传劝导工作,限期主动处理,预期未处理的一律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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