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龙山县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街道各单位、村(社区):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农民生产、春节、清明祭祖、野炊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共同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社区)党政领导和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网格),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街道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街道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采取巡逻车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张贴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对居住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的住户,要逐户发放张贴森林防火禁火令,照相存档。
(二)护林员利用干喇叭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各村(社区)必须与林区住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痴、呆、傻、聋、哑“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社区)要及时落实村(社区)干部包组(网格)、小组长(网格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社区)在特殊时期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社区)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社区)、组(网格)会议,督促所在村(社区)及时宣传,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五)要组织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社区)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监护人加强日常监管。
二是要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三是要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埂、烧灰积肥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的按照“五选一套餐”处理。1.参加义务森林防灭火执勤1天;2.走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1天;3.发微信朋友圈道歉认错,积赞20个;4.抄写森林防火“十不准”20遍;5.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公安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1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社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社区)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街道办或林业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社区)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龙山县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