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儿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苗儿滩镇建设美丽湘西工作(城乡同建同治工程)考核细则》的通知
经苗儿滩镇党委、政府充分讨论研究,定制了《2018年苗儿滩镇建设美丽湘西工作(城乡同建同治工程)考核细则》,现将《2018年苗儿滩镇建设美丽湘西工作(城乡同建同治工程)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苗儿滩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苗儿滩镇建设美丽湘西工作(城乡同建同治工程)考核细则
根据《湘西自治州建设美丽湘西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分为镇区街道和村(社区)、镇直单位。镇区主要考核集镇主街道、背街小巷、乡镇机关、学校、卫生院、农贸市场、农户、垃圾焚烧炉、公路、河道等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和公众文明素养;村(社区)主要考核公共区域、村部、卫生室、农户、河道、公路等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和公众文明素养。
(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主要考核乡村规划提升、基础设施提质、人居环境美化、特色民居保护、创业富民强村、乡风文明培育等内容。
二、考核标准
根据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等相关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一)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奖罚。采取现场考核和巡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考核。由镇美丽湘西办组织考核人员,采取暗查或明检形式,每月对各镇区和村(社区)卫生容貌秩序及公众文明素养进行一次考核。镇区每次必检;抽查2个村(社区),每个村抽查3个组(自然寨);每条主街道随机抽查200米,背街小巷随机抽查100米,河道(溪沟)随机抽查300米,公路随机抽查500米。
乡镇集镇每次抽查1条主街道及所辖10个门店、2条小街小巷、1个乡镇机关、1所学校、1所卫生院、1个农贸市场、集镇所在地村10户农户;村组检查田边、路边、水井等公共区域及村部、卫生室、10户农户;农村公路沿线抽查1条主要公路(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1条进村公路。
2.巡查考核。原则上实行一月一考核,采取不打招呼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由镇美丽湘西办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排名、半年一观摩、年底总验收。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一月一调度。各村(社区)自行对照州下达的年度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任务及考核内容,按月调度汇总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次月3日前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镇美丽湘西办。对未按时上报材料及未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根据考核标准予以扣减相应分值。
2.一季一排名。每季度末,由镇美丽湘西办根据阶段考核任务指标,对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村、精品村进行抽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当月建设美丽湘西工作综合排名,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镇美丽湘西办就各自牵头负责实施的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形成季度督查通报,于每季末报县美丽湘西办,督查通报将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3.半年一观摩。9至10月,召开苗儿滩镇建设美丽湘西工作流动专题会,对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观摩讲评。对工作效果好、专题介绍经验的村(社区),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
4.年终总验收。12月20日前,对照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自查。镇美丽办同时组织完成本镇示范村、精品村创建工作的考核。12月底,由州美丽湘西办组织联合考核组,对我镇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考核计分
(一)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镇区和村(社区)取平均值计算得分。抽查时,对扣分的区域(部位)进行现场文字、照片记录,扣分以小项目总分为准,不实行倒扣。在抽签检查范围内,发现主干道、水系边、天坑等公共区域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从现场考核最后得分中再扣除10分。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总分按100分折算。
(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季度考核打分结果纳入季末月建设美丽湘西工作综合排名,总分按50分折算。示范村和精品村考核计分权重为70%。州建设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五、结果运用
(一)将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纳入苗儿滩镇绩效考核内容,分值按绩效考核权重折算。
(二)因工作不力,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和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专题会议上上公开说明原因。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州委、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在州级考核中,年内累计2次以上排名倒数第1-3名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累计3次以上排名倒数第1-2名的城关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年内累计3次以上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的整改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工作严重滞后的,由州建设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六、附则
(一)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可叠加考核内容,并适当调整计分权重。
(二)设立加分项目,鼓励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积极创先争优,创新工作管理机制,提升工作实效。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在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完善垃圾回收处理体系、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等工作中创造先进经验,在苗儿滩镇产生重大影响,有示范带头作用和重要推广价值的,镇美丽湘西办可向县美丽湘西办报送工作方案、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的有关文字和影像、图片资料,经县美丽湘西办现场核实和集体研究审定后,在年底建设美丽湘西工作考核总分基础上给予加10分(年内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
(三)本考核细则自2018年3月起实施。
附件:1.2018年苗儿滩镇建设美丽湘西工作(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2.2018年苗儿滩镇建设美丽湘西工作考核计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