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茅坪乡2024年重点水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茅坪乡2024年重点水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来源:茅坪乡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0 09:20:00 字体大小:

为切实加强我乡天然水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确保我乡“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乡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年禁渔”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安排、部门协调和综合整治的原则,突出重点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执法能力,深挖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公开审理曝光一批非法捕捞典型案例,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水生野生动物的黑色产业链,确保我乡“十年禁渔”工作落地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专项行动由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12个行政村负责具体实施。

四、主要任务

(一)重点水域巡航检查行动

紧盯龙潭河,竹柯水库等水域,以及群众信访举报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水域,针对“三无”涉渔船舶等重点对象开展巡航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杜绝发生规模性非法捕捞现象,切实维护禁捕管理秩序稳定,一是持续打击取缔“三无”涉渔船舶(包括排筏、大马力快艇),实现动态清零;二是进一步规范我乡留用船舶管理,消除非法捕捞隐患;三是打击整治一人多杆、可视锚鱼等生产性垂钓行为;四是加强客船携带网具教育整治。

(二)“四清四无”大排查行动

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各类非法捕捞风险隐患,确保“四清四无”常态化、可持续,重点排查禁捕水域“三无”涉渔船舶清理整治、残存渔具清理取缔、我乡自用船舶规范管理及相关涉渔行为管控等情况。

(三)涉渔工程检查行动

对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涉渔工程组织全面检查,督促业主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一是对新审查通过涉渔工程进行生态修复等补偿措施;二是对已完工不合规建设项目,限期整改到位。

五、行动步骤

(一)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阶段(2024年3月至4月份)

全面开展“十年禁渔”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拓宽涉渔违法犯罪线索渠道。

(二)集中执法专项整治阶段(2024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全面开展各类打击涉渔违法犯罪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4年12月份)

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严格实施方案,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联动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捕捞作业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禁用渔具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要依法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因非法捕捞滋生的船霸、渔霸等涉黑涉恶势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根据各部门联责分工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行通报批评、问责追责。

(四)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能力。

各部门打击非法捕捞、稳定禁渔秩序上通力合作。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策、异地协查机制,健全非法渔获物、渔具等适法证据鉴定体系,强化行政机法与刑事司法得发,提升执法效果。

(五)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十年禁渔”政策宣传,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注重崇释法,适时组织开展“三无”船舶和非法网渔具集中销聚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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