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农车镇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农车镇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来源:农车镇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1 15:07:16 字体大小:
农车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人口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农村、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90%左右。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经过多年的努力,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解决。

(一)建立完善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及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捆绑了村干部的责任;积极开展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形成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向了工作措施多样化得轨道,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从我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现状来看,可以概括为“一高两低”:“一高”为多孩率仍旧比较高。“两低”为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比较低,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比较低。总的来说,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有效地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对促进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虽然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一些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从龙山县来看,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从2006年度开始,二女结扎户每户要落实3000元的奖励补偿资金,虽然省、州能够补贴部分,但是县财政也要补贴一部分 ,资金筹措有一定困难,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今年我乡流出人口达8000多人,占全乡总人口的40%左右因此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通过平台和办理流动人口证,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采取了追踪管理、发函协查、签订合同等多种形式,但由于追踪管理费用高、距离长,发函协查回复率低、质量差等因素,对流出重点对象一直缺乏有效正常的管理,全每年计划外出生人口中约有90%以上都是流出人口出生的,造成工作中的摸底难、访视难、环检难、征费难,成为制约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
  三是私早婚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私早婚比例逐年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男性未婚人数比例大,导致性别比失调。从计生办“一盘棋”系统调查表明,全乡20000余人,25-49周岁男性未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 31.17‰,而女性未婚人口比例只有10.29‰,相差20.88‰,约1500多人,由于进入婚期的男性人口数大于女性人口数,为了达到自然平衡,只有女性人口降低婚龄,才能自然地弥补数量上的不足,这个过程虽然受到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但最终结果是导致女性人口的成婚年龄越来越小,私早婚问题突出。二是农村经济水平普遍比较低,加之自然条件严酷,男青年找对象比较困难,贫困山区尤为严重,一旦有合适的对象,不管年龄是否合法,即举行婚礼。
  四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无形中取消了户藉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加上农村婚姻登记点设置较少,有的地方几个乡镇只设一个登记点,在交通上给农民领取结婚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使先结婚后登记的现象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五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三)以上这些问题不仅仅是我也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经费支持。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但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尤其对贫困县要加大经费支持,建议对国扶贫困县落实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围,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瓶颈”问题,使贫困县轻装上阵,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加大私早婚治理力度。治理私早婚问题,关键是公安、民政部门要把好婚姻登记关口,防止篡改户口簿、身份证等弄虚作假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要合理设置婚姻办证点,建议2万人以下的乡(镇)设立一个办证点,2万人以上的乡(镇)设立两个办证点,一方面方便群众领取结婚证,另一方面加强对婚姻登记监管。同时,要加强对未婚青年的监管,实行定期巡查,坚决杜绝私婚行为。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提倡晚婚晚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五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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