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内溪乡“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内溪乡“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9 10:42:41 字体大小:


为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及信访工作中的责任,构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创先争优,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工作、办公室人员及联系村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及信访等工作负责。

2、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研究和部署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谈话,加强纪律监督,强化队伍管理,深化作风建设,守纪律、严修身、善作为,树立良好形象。

3、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分管领域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4、领导班子成员要抓牢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责,加强监管、排查、整治,针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5、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联系村信访事项、矛盾纠纷要严格按照“三三制”和“五包一”的工作要求,加强协调处理,确保和谐稳定。

6、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落实责任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7、对未落实“一岗双责”造成工作滞后、被上级通报或者其他后果的,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上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