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7年上半年,全县村党组织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为确保内溪乡换届选举取得圆满成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51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州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州办发〔2017〕4号)和中共龙山县委办公室、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龙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新一轮合乡并村改革后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也是全乡上下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进行的一次换届选举。全乡各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按章办事相结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实现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的“四好目标”。
(二)明确对象范围。这次村“两委”换届的对象是全乡12个村。
(三)明确时间安排。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原则,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应在2017年4月中旬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在6月上旬前完成。
(四)明确“两委”设置。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全县村“两委”成员职数统一明确。村党组织委员会职数:村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可以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村党支部党员人数为7至20名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名;村党支部党员人数为21名及以上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名;村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名。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名,人口1000至3000人的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5名,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7名。根据县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内溪乡村干部两委设置及村干部职数如下:
村 名 |
党员人数 |
人口数 |
支部书记人数 |
支部委员人数 |
村委会委员人数 |
村民委员会主任人数 |
纳入财政补贴村干部职数 |
五官村 |
20 |
1199 |
1 |
3 |
5 |
1 |
5 |
塘口村 |
15 |
969 |
1 |
3 |
3 |
1 |
4 |
西眉村 |
19 |
1077 |
1 |
3 |
5 |
1 |
5 |
伴住村 |
25 |
1059 |
1 |
5 |
5 |
1 |
5 |
坡松村 |
19 |
1100 |
1 |
3 |
5 |
1 |
5 |
灭贼村 |
26 |
1434 |
1 |
5 |
5 |
1 |
5 |
吴家村 |
25 |
1365 |
1 |
5 |
5 |
1 |
5 |
内溪村 |
30 |
2188 |
1 |
5 |
5 |
1 |
5 |
沙湖村 |
28 |
1181 |
1 |
5 |
5 |
1 |
5 |
洞坎村 |
32 |
1286 |
1 |
5 |
5 |
1 |
5 |
双树村 |
31 |
1099 |
1 |
5 |
5 |
1 |
5 |
岩力村 |
21 |
1020 |
1 |
5 |
5 |
1 |
5 |
(五)明确干部职数。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原则上从“两委”委员中产生,职数明确为:建制村人口在1000以下的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4名,1000至3000人的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5名,3000人以上的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6名。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岗位一般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计生专干、综治安全专干、纪检监察专干、秘书。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网格长要做到整合力量,尽量交叉任职。辖区人口较多、社会管理服务任务较重的村,要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增加专职工作人员,提高村民小组长务工补贴,选聘优秀后备干部、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民大学生”学员、退伍军人及各类人才等方式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合并村“两委”班子成员及纳入财政补贴的村干部人员应做到统筹兼顾、综合考虑。
二、从严把握人选条件
(一)优化班子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新提名人选,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对个别特别优秀的人选(曾经获得州级及以上表彰的),经乡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州委组织部备案,提名年龄和任职时限放宽不超过3年。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选派的驻村干部、乡包村干部以及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退休干部职工中热心农村工作的人员中选拔,退休人员提名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每个村应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积极鼓励回乡创业大学生、“农民大学生”学员,按照党内选举程序或法定程序当选村“两委”成员,担任村干部。力争实现每个村至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力争有1名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个村“两委”成员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
(二)严格人选条件。各村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人选为村“两委”成员,特别要把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选为村党组织书记。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正常工作行为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拖欠村集体租金的;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现任村干部三年内有一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9、不能够长期在所辖村居住生活工作出现“走读”现象的,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10、担任村干部期间,近三年内因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村工作重大失误,在乡、县造成重大影响及有其他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乡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不能确定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情形,指导村党组织和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将不能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写入选举办法。
(三)从严考察审查。乡党委要认真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查,要发布考察审查预告,实地走访党内外群众,对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做到“三听三看三审查”,即听基层组织意见、听驻村工作组意见、听群众口碑;看政治素养、看能力水平、看一贯表现;村党组织审查、乡党委审查、县直有关部门审查。乡要组织人大、纪检、组织、民政、综治、计生、农业、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报县纪检、组织、民政、政法、审计、农业、公安、卫计、信访、妇联等部门进行复审备案,召开党委会议对候选人考察审查情况进行研究,给出综合评价,且会议记录要完整记录考察情况、审查依据和讨论过程。要把民主评议和财务清理审计结果作为新一届村“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未经考察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乡、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考察审查责任,做到谁考察审查谁负责。
三、依法依规抓好换届选举
(一)前期准备(3月上旬前完成)。一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层动态。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逐村掌握村情民意和选情动向,做到“五个清楚”,即村基本情况清楚、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楚、班子现状和后备人选情况清楚、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楚、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清楚。特别是摸准吃透村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后进村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二是扎实开展集中整顿。按照村不低于10%、社区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确定整顿对象,认真进行整顿。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对组织不健全、结构不合理、关系不协调、工作软弱无力的班子,要切实物色好人选,理顺关系、增强合力;对财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和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对选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宗族、宗教等势力干扰、操纵选举的村,要提前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必要时司法提前介入,及时消除隐患。整顿工作未完结、效果不好的,不能进行换届。三是开展村财务清理审计“回头看”。要对村财务清理审计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除按规定的审计内容外,要对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选举前全面完成。凡是没有按要求完成村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的,要暂缓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二)部署启动(3月中旬前完成)。一是制定方案。乡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乡、村要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定。二是成立机构。乡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任务。三是启动换届。3月14日召开内溪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对换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业务培训。乡重点培训本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村工作督查指导组人员,村四大主干和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三)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4月中旬前完成)。按照“两推一选”办法,整乡推进,选举产生村党组织成员,一是实行“两推”。组织民主测评。乡党委组织指导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在测评会上要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换届文件、纪律要求,与全体党员签订换届风气承诺书。党员和群众推荐。在测评会上,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乡党委推荐。乡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二是组织考察。确定考察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组织考察。乡党委派出考察组,对村党组织研究呈报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认真考察,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及公示。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委员候选人。三是组织大会选举。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当选后,要进行任期就职承诺,签订承诺书。新一届村党总支产生后,要及时做好村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6月上旬前完成)。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一是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一定比例户数进行推选,或者由各村民小组各推选若干人,总人数不宜超过100人。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二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成员一般为5至9名。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代表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乡选举方案所设定的选民条件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本届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在选举日的20日前结束并张榜公布。四是候选人提名。村委会一般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五是候选人竞争。各乡党委要建立健全谈话制度,在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立即组织和正式候选人集体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正确引导他们有序参与竞争。候选人的竞职陈述要在会上统一组织进行,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六是正式投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投票可分为设立中心投票站投票选举和分投票站投票选举,各乡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各投票站均应设立秘密写票处,组织选民进入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的对象和人数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于选举日前20日张榜公布。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投票结束后,须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另选他人的要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宣布当选有效。七是健全村治理体系。及时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开展村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提倡村“两委”成员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民小组长。村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村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至5名,主任一般由不兼任村民委员会委员的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原则上任村纪检监察专干。村共青团、妇联换届选举,由团县委、县妇联制定方案,乡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
(五)后续工作(6月下旬前完成)。一是班子交接。乡党委要在党员大会闭幕7天内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组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财务、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二是思想疏导。乡党委要专门同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村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三是材料归档。乡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指导村“两委”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并建立村“两委”成员任职档案。四是配套建设。乡党委要在换届选举完成3个月内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村“两委”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健全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制度,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划定村干部履职行权的“边界”,推进村级事务阳光运行。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有关文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强化纪律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农村党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候选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换届纪律文件,组织收看专题教育片,营造规范严肃的选举工作纪律。
(二)强化全程监督。乡党委要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对选情复杂的难点村,要派出工作组驻村指导,重点监督。要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八个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三是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四是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五是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取闹,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六是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七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八是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建立健全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级纪检监察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等方式,加强全方位监督。
(三)强化查处问责。纪检、组织、民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特别是对出现黑恶势力、宗族、宗派主义、村痞、村霸,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威胁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等情形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无效。对因履责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乡党委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建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民政部门全程参与,切实抓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切实担负监督和执纪执法责任,严肃换届纪律,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证。财政、审计、经管、宣传、信访、农业、卫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岗、具体到人。有驻村工作队的村,驻村扶贫工作组和“第一书记”要协助指导、组织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二)强化督促指导。乡党委从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换届选举督查指导组,驻村开展督导和指导工作。乡干部要包村,全程驻村指导。乡督查指导组要把握时间节点、咬住关键内容,抓牢重点对象,做到“五必到”“五必看”“五必谈”。“五必到”,即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必到、讨论选举办法必到、党员和村民推荐会议必到、大会选举必到、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必到;“五必看”,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必看、选举办法必看、参会人员名单必看、推荐票和选票必看、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必看;“五必谈”,即对上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必谈、对影响力较大的党员和老党员必谈、对有参与竞选动向的人选必谈、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党员和村民必谈、对落选和离任人员必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板报网站、宣传手册、电话信件等各种方式,通过会议、党内组织生活等形式,全面深入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注重典型示范引导,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和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四)做好群众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乡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建立换届选举每周一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和民政局报告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选情复杂的地方,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中共内溪乡委员会
内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