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羔街道选聘公益护林员公告
根据县林业局文件精神,石羔街道需要在有生态公益林的相关村(社区)人员中选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名。现就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自愿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乡聘、站管、村监督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60周岁的公民。
2.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熟悉本村区域内的基本情况,
4.掌握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技能。
5.护林员应在所在地常驻人员中选聘,原优秀护林员、退伍军人、林技员给予优先聘用。
三、管理细则
坚持动态管理原则,生态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聘。街道办事处组织林业站按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办法考核护林员。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可不再续聘。对聘用后因外出打工或健康原因等不能胜任职责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街道办事处应及时调整,按程序补充聘用。
四、责任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
负责组织生态护林员的遴选,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与生态护林员签订护林劳务协议,负责生态护林员的人事及安全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林业工作站协助办事处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护林员:
1.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地、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2.在管护责任区内开展日常巡护,主动做好护林联防工作,巡护每月要达到15天以上,并据实记录巡护日记,记载有关林业生产管护方面的情况。
3.协助有关单位开展管护责任区内植树绿化、抚育、封山育林和检测工作。
4.协助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负责管护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发现违章用火应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发现森林火灾应即时报告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并参与组织火灾扑救,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5.负责本管护责任区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森林病虫害的调查和防治工作,发现森林病虫疫情应及时报告林业站,森林公安局。
6.发现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侵占林地及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林业站。
7.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本管护责任区内的山林权属纠纷。
8.积极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金保障
选聘的护林员,按照管护面积每亩1.05元标准计发年度管护劳务工资。
特此公告!
龙山县石羔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