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水田坝镇发放无偿献血营养补助 标准的通知
水田坝镇人民政府文件
水政发〔2017〕17号
水田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水田坝镇发放无偿献血营养补助 标准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镇直单位:
根据《龙山县2017年无偿献血下乡集中采血工作方案》(龙政办函〔2017〕160号)和《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龙政办函〔2017〕23号)的精神,水田坝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无偿献血活动。2017年11月13日,县里派献血车到水田坝镇集中采血,水田坝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顺利完成献血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各单位可给予献血者一定营养补助,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并结合水田坝镇实际情况,决定给予献血者每人500元营养补助费,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水田坝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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