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水田坝镇人民政府 水田坝镇关于做好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水田坝镇人民政府 水田坝镇关于做好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4 11:32:08 字体大小:

水田坝镇人民政府

文件

水政发〔202510

                                                                                                                                

水田坝镇人民政府

水田坝镇关于做好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

各村、社区:

根据省、州、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镇种植面积1200,收购烟叶2568(任务分配见附件),稳定烟农30户、实现收购总值460万元以上。

二、生产政策

(一)县级政策(按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

 (二)镇级政策

    1.加强督查力度。将烟叶生产列入镇对村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镇政府将烟叶生产完成情况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对指标未完成的村(社区)相关责任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加大考核奖励。一是镇政府对为烟叶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二是按照县分任务,镇里完成任务后将对完成任务的村、社区(任务分配见附件,面积以航拍为准),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每30元直接奖励给抓烟村干部,每亩70元奖励给种烟农户(其中包括在2025年春节前实行烟田冬翻,落实冻坯晒垡技术种烟的,经验收合格,在合同面积范围内据实给予种烟主体的冬翻补贴,其中乡镇从烟税分成中补贴的40元/亩),用于烤烟生产发展,如土地流转费等;未完成任务的村(社区)每亩30元奖励给抓烟村干部的不予奖励;三是镇政府对村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一亩奖励50元,村种烟面积超过250亩的每超一亩奖励50元(不重复奖励)。镇政府对水田坝镇烟组全年县分镇里的烤烟面积和收购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全年县分镇种植面积和收购任务双完成,镇政府给予水田坝镇烟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不予任何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是烟叶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彭宾芬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彭南觉;人大主席张根(分管)为副组长,向万友、陈功含、文吉国、何文彬、吴楠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和烟组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管理,抓实烟叶面积、夯实生产环节,收购好烟叶。全镇形成镇村、烟技员、烟农三位一体”的抓烟机制。

    (二)强化责任担当。烟草部门作为烟叶产业主管部门和龙头企业,必须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在“栽足、提质、减损”上做好文章,坚持“高纯度、低眼光”的收购模式,确保烟农增收,力争2025年烟农亩均收入超过4500元;要核实种植面积,做实合同种植面积,规范签订种植合同。要确保烟农签订种植合同真实性,严禁空白合同、禁止多签少种、多户合签,跨区域种植等行为,坚持规范收购烟叶,坚决拒收外地烟叶,严厉打击倒买倒卖烟叶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行政促烟人员和烟草部门工作人员有为收购外地烟叶提供便利,或内外勾结、输送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从严追责

(三)加大督查考核。镇政府将对全镇烟叶种植面积和收购任务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对因雹灾、洪涝、风灾等特大自然灾害导致烟叶绝收,保险公司给予全赔的,按年初县分生产任务予以核减。

附件:2025年全镇烟叶生产任务分配表

龙山县水田坝镇人民政府

202534

附件:

2025年全镇烟叶生产任务分配表

村(社区)

种植面积(亩)

收购量(担)

双联村

306

654.84

飞翔村

132

282.48

车拉坪村

110

235.4

枫坪村

0

0

水田社区

314

671.96

澧源村

53

113.42

仁和村

210

449.4

红旗村

75

160.5

车塔村

0

0

兴塔村

0

0

西湖村

0

0

中湾村

0

0

下比村

0

0

岩洞村

0

0

猛必社区

0

0

合计

1200

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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