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龙山县人民政府兴隆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行动方案》
街道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经街道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至2021年底在街道辖区内企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行动,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龙山县人民政府兴隆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日
兴隆街道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街道决定从2021年3月起至2021年底,在全街道开展为期一年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
按照省、州、县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内容
以烟花爆竹企业以及非煤矿山、加油站、建筑施工、工贸行业等企业为重点,督促全街道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做到“一必须五到位”:
(一)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面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现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安全责任到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安全投入到位。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当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四)安全培训到位。企业应当对包括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100%持证上岗;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应当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合格率100%。
(五)安全管理到位。企业应当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当全面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应当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建档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应当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程度高的特殊作业许可的安全管理,确保培训到位、监管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六)应急救援到位。企业应当加强应急管理,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筑施工等单位,要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企业应当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高效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专项行动进度安排
(一) 全面启动阶段(4月15日前)
1.各有关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工作措施等具体事项。各有关企业请于4月10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街道应急办。
2.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指定专人汇总,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并汇总上报。街道应急办要按行业建立分类汇总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每一家企业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部门。
(二)强化落实阶段(4月16日至11月30日)
1.所有企业按照本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
2.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不间断地采取督查抽查的方式,督导企业细查实改,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要选树典型,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密组织,全面动员部署,通过组织企业开展“四个一”宣教活动,即: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一次事故警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对照检查活动,以及其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浓厚氛围。应急办要通过编制文件汇编的方式,汇总、清理并公布现行有效的本行业领域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督促企业对照要求,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必须五到位”的落实措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4.2021年11月底,要力争做到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到位、查摆问题到位,并坚持立行立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基本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落实”,取得突破性进展,监管部门责任明晰、档案齐全,做到初见成效。
各有关部门、企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总结报街道应急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1.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引领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质量和标准。
2.抓好对企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对已全面达到“一必须五到位”的企业,重点抓巩固提升,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对基本达到“一必须五位”的企业,重点抓拾遗补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问题和隐患,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级升档;对落实难度大、问题和隐患突出的企业,采取强力措施推动企业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查处。
3.2021年12月31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本业务领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街道应急办,街道安委会适时组织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和通报。
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街道办事处成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刘志华任组长、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分管领导)晏友明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负责全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统筹安排本辖街道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全面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以及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劳动密集型等企业和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狠抓落实,以重点带动一般。要始终紧盯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解决不好不撒手,实行挂帐销号。要大力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良性发展。
(三)严格检查考核。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进度安排,对辖区内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检查督查,凡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要限期整改。同时对经过多次检查仍然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报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关闭取缔,防止和克服时紧时松、虎头蛇尾等现象。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注重抓典型、促先进。要强化警示震慑,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街道应急办以专栏和简报等形式及时组织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防止相互割裂、顾此失彼的忙乱和乱忙现象,又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办法,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更加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