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兴隆街道“6·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龙山县兴隆街道“6·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县安委办(县应急局)牵头开展了现场评估,并就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举一反三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10月15日-10月20日,县安委办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地兴隆街道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
1、湖南威帆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理建议: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行政处罚已经落实,缴纳罚款叁拾万元整。立案审批表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立〔2023〕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罚〔2023〕109号,结案审批表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结〔2023〕2号。
2、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处理建议: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行政处罚已经落实,立案审批表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立〔2023〕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罚〔2023〕111号,结案审批表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结〔2023〕3号。
- 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
1、向仍江。作为湖南威帆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事故发生施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处理建议: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行政处罚已经落实,缴纳罚款贰万贰仟元伍佰元整。立案审批表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立〔2023〕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罚〔2023〕110号,结案审批表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结〔2023〕2号。
- 邓异辉。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处理建议: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行政处罚已经落实,缴纳罚款玖仟陆百四十二元整。立案审批表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立〔2023〕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罚〔2023〕111号,结案审批表文号是(湘湘龙)应急结〔2023〕3号。
- 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的个人
1、向明福。鄂Q46970混凝土泵车的所有人。处理建议:建议由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和制度进行惩戒。
处理落实情况: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向明福按照约定处罚壹仟元整,并责令在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检讨发言。
2、汤忠文。鄂Q46970混凝土泵车驾驶员。处理建议:建议由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和制度进行惩戒。
处理落实情况: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向明福按照约定处罚伍佰元整,并责令在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检讨发言。
- 王宇。鄂Q46970混凝土泵车操作员。处理建议:建议由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和制度进行惩戒。
处理落实情况: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向明福按照约定处罚伍佰元整,并责令在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检讨发言。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湖南威帆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龙山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自发生事故后,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严格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四、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兴隆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一次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排查行动。
(二)县住建局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综合排查行动。
(三)县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龙山县兴隆街道“6·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