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县城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0 10:56:34 字体大小:

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拟补充一批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17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初中学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纹身及精神、心理疾病,及其他具备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身高不低于162cm,体重50kg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25%;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0日之后,2006年12月9日前出生);

6.户籍地为龙山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在龙山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被本单位辞退(解聘)的原聘用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的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龙山县民安街道城东路23号城管执法局办公楼205室),联系电话:0743-6222210。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②报名时须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或相关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城乡居民医保证明》和1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聘用前资格再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行政能力测试和案例分析。

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人员,与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二个月),分配在县城管执法局基层城管执法辅助岗位工作。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湘西自治州近期最低工资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参加工会组织享受工会福利。

五、辞退(解聘)

聘用人员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按程序给予辞退(解聘)。

本招聘简章由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43-6222210。

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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