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计划

龙山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0 11:36:28 字体大小:
 龙财函〔201616 

 

龙山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龙山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山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山县财政局

201645

 

 

 

 

 

 

龙山县财政局

2016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财经秩序,保障财政政策的落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县属国有企业、国有公司。

二、检查方式

1.常规检查。检查单位及专项分别见附件1、附件2

2.配合上级财政部门统一开展的专项检查。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4.因工作需要进行其他监督检查。

三、检查时限

检查2015年、2016年单位财务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6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落到实处,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财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局属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山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由乡财局牵头实施,县直单位财务及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由监督股牵头实施,相关局属单位及股室积极配合,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五、检查内容

㈠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1.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是否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收费收入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2.是否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重点检查票款是否相符。

3.各项支出是否据实入账,有无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问题;报销票据是否为合规票据,有无白条列支、虚假发票等不合规票据报销的问题;报销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未经审批报销的票据;是否存在超标准支出情况。

4.津补贴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发钱、物。

5.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编制是否及时。

6.其他与财务管理活动有关的事项。

㈡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支付及结余情况。

2.单位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监督考核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单位申报或专项资金安排是否与单位职能相符。

3.单位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情形。

㈢货币资金管理情况

1.现有银行账户(包括子账户和过渡账户)是否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是否做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清月结。

2.单位银行账户是否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有无长期未达账项,有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有无出借资金及资金出向,有无将财政性资金转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等问题。

3.库存现金是否定期进行盘点,是否账实相符,现金日记账是否日清月结;现金管理中有无白条抵库、坐支现金,是否存在超限额大量库存现金问题。

㈣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1.是否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会计、出纳是否分设,印章和支付凭证等是否分设分管,有无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单位财务章、单位法人名章和经办人名章都交由一人保管,既管钱又管账,既管印章又管支付凭证等问题。

2.财务人员是否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是否取得会计证。

3.是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并执行会计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款票据缴销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4.会计账簿、凭证等档案资料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装订、归档、保管,是否存在档案资料长期不装订、归档、散存散放等管理混乱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根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第32号令)要求,开展检查前,要开具《财政检查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实施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底稿,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按时完成检查报告。

严格执行行政处理处罚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公正效率”的原则,认真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或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单位)计划表

2.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专项)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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