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整发【2022】33号
龙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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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湖南省财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现将2022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下达你单位,具体上级指标文号及金额见附件,请根据附件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公告公示。
附件:2022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表
龙山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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