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发改社会〔2018〕35号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高级中学运动场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发改社会〔2018〕35号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高级中学运动场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4 18:43:17 字体大小:
  

 

 

 

龙发改社会2018〕35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高级中学运动场馆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龙山县高级中学运动场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资料一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

    3、资金证明文件。

    4、龙山县高级中学运动场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概算。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高级中学运动场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高级中学。

3、建设内容及规模:场地硬化1259平方米,墙面粉刷1975.37平方米,水沟整修71米,梯步大理石更换101平方米,馆内厕所维修46平方米及看台座椅加固等。

4、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工程总投资450933.19元,资金来源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5、项目业主:龙山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工程招投标:工程招投标方式需到我局另行核准。

    7、请环保、安监、消防、教育等相关部门据此依法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项目业主须按此批复文件,尽快做好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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