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发改投〔2018〕98-115号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相关乡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内溪乡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内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内溪乡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内溪乡。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257户(其中伴住村54户,岩力村78户,沙湖村40户,双树村85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850400.00元(其中伴住村388800.00元,岩力村561600.00元,沙湖村288000.00元,双树村6120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内溪乡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99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靛房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靛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靛房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靛房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413户(其中他砂社区199户,半南村214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973600.00元(其中他砂社区1432800.00元,明溪村1540800.00元,王道溪村3672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靛房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0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茨岩塘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茨岩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茨岩塘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茨岩塘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553户(其中细车村104户,中山村258户,兴溪村191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981600.00元(其中中山村1857600.00元,细车村748800.00元,兴溪村13752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茨岩塘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1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洗洛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洗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洗洛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洗洛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348户(其中高寨村144户,小坪村105户,大井村99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505600.00元(其中高寨村1036800.00元,小坪村756000.00元,大井村7128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洗洛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2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大安乡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大安乡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大安乡。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397户(其中万宝村95户,大红村237户,木鱼坪村65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858400.00元(其中万宝村684000.00元,大红村1706400.00元,木鱼坪村4680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3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116户(其中春景社区15户,白羊坪村101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835200.00元(其中春景社区108000.00元,白羊坪村7272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4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洗车河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洗车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洗车河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洗车河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200户(其中克洞村96户,咱木村48户,三个堡村56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440000.00元(其中克洞村691200.00元,咱木村345600.00元,三个堡村4032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洗车河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5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苗儿滩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苗儿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苗儿滩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苗儿滩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301户(其中金星村82户,民族村59户,红光村160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167200.00元(其中金星村590400.00元,民族村424800.00元,红光村11520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苗儿滩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6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红岩溪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红岩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红岩溪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红岩溪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474户(其中打溪村88户,田家沟村140户,毛坝村126户,卜纳洞村120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412800.00元(其中打溪村633600.00元,田家沟村1008000.00元,毛坝村907200.00元,卜纳洞村8640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红岩溪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7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里耶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里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里耶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里耶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467户(其中新双村80户,梓木村100户,麦子坪村139户,跃进村80户,云顶村68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362400.00元(其中新双村576000.00元,梓木村720000.00元,麦子坪村1008000.00元,跃进村576000.00元,云顶村4896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里耶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8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石牌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石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石牌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石牌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271户(其中香井村62户,义比村107户,龙洞村2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231200.00元(其中香井村446400.00元,义比村770400.00元,龙洞村144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石牌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09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咱果乡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咱果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咱果乡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咱果乡。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318户(其中咱果村109户,哪寨村114户,连界村95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289600.00元(其中咱果村784800.00元,哪寨村820800.00元,连界村6840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咱果乡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10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石羔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石羔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石羔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石羔街道办事处。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44户(其中苦竹社区21户,桃红社区 23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16800.00元(其中苦竹社区151200.00元,桃红社区1656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石羔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11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246户(其中白岩洞村177户,响水洞村23户,双龙桥村46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771200.00元(其中白岩洞村1274400.00元,响水洞村165600.00元,双龙桥村3312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12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皇仓社区居民厕所271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5328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13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农车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农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农车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农车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228户(其中新寨村56户,马蹄社区85户,高坪村87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641600.00元(其中新寨村403200.00元,马蹄社区612000.00元,高坪村6264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农车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14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茅坪乡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茅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茅坪乡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茅坪乡。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372户(其中竹柯村122户,长兴村205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678400.00元(其中竹柯村878400.00元,长兴村18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茅坪乡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龙发改投〔2018〕115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龙山县召市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龙山县召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龙山县2018年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电〔2018〕13号)。
4、《中共龙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8〕第5次议题之五)。
5、《龙山县美丽办单户厕所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南阳光造价咨询字〔2018〕第YS031号)。
二、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龙山县召市镇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山县召市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厕所185户(其中前卫村136户,岩门口村49户),建设内容为单户厕所4.32平方米,地面贴300mm×300mm防滑地板砖。内墙面砖贴1800mm高白色瓷砖。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332000.00元(其中前卫村979200.00元,岩门口村3528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5、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按龙政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
7、请龙山县召市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