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瑜骋、杜延安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办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和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现对我局(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进行岗位聘任工作,聘任情况如下:
龙山县征地拆迁办公室 管理岗 管理九级 师瑜骋
龙山县里耶镇自然资源所 管理岗 管理十级 杜延安
聘期3年,自 2024年01月11日起,2027年01月 10日止。如聘期内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以法定退休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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