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2024年度股室职责及人员安排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2024年度股室职责及人员安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11:50:18 字体大小:


为确保2024年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上下对应、综合整治、统一行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各站、队、股室工作职责在原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设置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通知和情况通报、信息传达工作,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2.拟定全局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材料、简报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局内各站、队、股室以局或局办名义上报、函告的文字材料;负责局机关公务用章管理,并实行专人登记。

3.负责节假日值班、报刊征订、院落管理、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办公用房、水电设备、网络维护以及车辆管理、美化、基建、安保、食堂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局或局级以上公务接待、会议安排工作。

4.负责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春风行动”、“夏季攻势”、“利剑”行动风险防控、“守护蓝天”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信息上报;配合巡视巡察交办问题整改。

5.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6.负责牵头协调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州对县目标管理、常规绩效考核、真抓实干、民生实事、重点工作推进、督查激励、创先争优、“两违”整治、计划生育、档案、保密、全面深化改革、机关同建同治、乡村振兴和局工会工作。负责应急工作、政务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

8.做好与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州局综合协调科、州县两级生环委办公室、州突改办的业务衔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制宣传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

2.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生态损害赔偿、环境强制责任保险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执法检查;负责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移交涉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污染案件的衔接审查工作。

3.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及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重大节日环境宣传活动;负责科普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工作。

4.负责局新媒体平台的推广更新,负责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普法考试APP平台管理及信息宣传、文明创建、巩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平安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健康湘西、互联网+监督、智慧龙山、依法治县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政务公开、禁毒等工作。

5.做好与州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的业务衔接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党建绩效办

1.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建设的相关工作。

2.处理日常党务,负责局党组工作计划、总结、决议、通知、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和支部上报、下发文件的复核工作。

3.负责局机关及局内各站、队、股室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清廉湘西建设工作;负责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负责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

5.负责群团组织、党管武装、统一战线、人才等工作。

6.做好与州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党建工作)、州纪委监委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的业务衔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财务政工室

1.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编报会计报表,审核、汇总预决算,承担各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配合部门审计及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

2.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现金、支票、发票、印章的保管工作,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做好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明细账,并按日核对相关账目,保证账实相符。

3.协助推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管,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做好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环保项目监管和组织,协调州、县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工作及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申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及个税、五险一金、车补工作,做好工资的晋级晋档和绩效工资的申报工作。

5.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退休人员管理、农民减负和妇女儿童、老干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完成年度考核,组织参与相关优秀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做好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及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管理工作。

7.做好与州生态环境局科技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的业务衔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综合执法大队

1.依法依规查处辖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做好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矿山开采及加工行业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2.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取和分配等相关工作;负责上级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利剑”行动风险防控。

3.负责局环境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和验收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负责环保12369微信平台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及执法系统录入、资料公示工作。

4.配合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强制责任保险相关工作;强化“两法”衔接。

5.负责排污许可单位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审核、许可工作;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事中事后监管、自主验收平台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调处环境污染纠纷工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局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网格化、12345热线、路长制、林长制工作。

7.做好与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执法业务科室的工作衔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自然生态股

1.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自然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自然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自然保护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并提出新建的各类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搞好《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环境违法线索清单》提供给综合执法大队。

3.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申报、储备、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规划并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范围内矿山、土壤污染地块治理及修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污染地块名录,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

5.协调指导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态振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省级生态示范县和“两山”基地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做好美丽湘西(同建同治)及生态湘西建设、全域旅游、同建同治、美丽龙山建设、“绿盾”行动、农村环境整治、尾矿库环境监管、绿色发展、粮食安全、田长制等相关工作。

7.做好与州生态环境局土壤与自然生态环境科等相关科室的业务衔接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污染源监管股

1.编制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和开展全县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臭氧污染防治。负责“守护蓝天”专项行动。

2.负责大气、噪声、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化品、消耗臭氧物质、重金属、核与辐射、塑料和新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仅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搞好《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环境违法线索清单》提供给执法大队。

3.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工作,负责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及信用修复、企业年度环境保护评估、危险废物管理平台、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核与辐射申报工作。

4.负责加油站、机动车污染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车用燃油品质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监督管理。

5.负责质量强县、食品安全、“五好”园区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发展、环境信息披露、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

6.做好与州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的业务衔接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环境监测站

1.组织开展县城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状况常规监测。负责环境执法监测和对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

2.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日常管理,负责确定县控重点污染源和完成全国污染源环境管理平台填报。负责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县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建立动态污染源监测档案及数据库。

3.编制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评估等监测报告并及时上报。

4.参与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信访案件、上级转办件的现场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工作,并及时跟踪污染源应急变化情况。

5.负责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搞好《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环境违法线索清单》提供给执法大队。加强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做好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组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河长制、农村安全饮水、环境统计(环保产业统计)等工作。

6.做好与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州生态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的业务衔接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审批股(驻市民之家窗口)

1.负责权限内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做好县域内省、州上级部门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

2.负责做好权限内新建项目入河排污口“二合一”审批工作。

3.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政策要求和措施。

4.负责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5.统筹协调做好“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

6.负责做好“政务+”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电子政务平台事项办理工作,协调相关站、队、股室做好政务平台可办事项的自主办理录入等工作。

7.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相关项目准入、审批服务等协调配合工作。

8.负责做好与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州环境评估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驻州政务中心窗口的业务衔接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乡村振兴工作队

1.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2.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帮助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产业措施。

3.配合村支“两委”建好管好用好村级阵地,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4.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

5.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集体经济项目。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股室人员安排表


附件

股室名称

分管领导

股室正职

股室副职

股室成员

人数

备注

综合办公室

陈爱萍

向碧生

王  磊  门  雪

陈金凤  杨  勇  覃  晗

田碧松  吴俊宇  夏家柱

9


法制宣传股

党建绩效办

尚  勇

张  杨

田昌友  陈亚秋

向  蓉  肖  琳

5

合署办公

财务政工室

陈爱萍

彭  丽

姚斯靓

刘爱梅  龚会淩

4


综合执法大队

向心明

胡山石

刘龙军  张桂花

颜俊波

黄有福  彭贤跃  李清凤 

王向国  杨  喜  吴  倩

10


自然生态股

陈爱萍

杨沧海

刘  伟

向建堃

3


污染源监管股

贾美岳

罗  鹏

吕  晓

向文科  周  红  向高超

5


环境监测站

贾美岳

方荣双

田家才  王  帅

王  力  陈  芳  彭高坤 

田明洋

7


行政审批股

向心明

刘启军

谭  炜

彭清华

3

驻市民之家窗口

驻村工作队

陈爱萍

石堤村:向俊林、钟子期、师友明;比寨村:陈秋林、田松林、龚树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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