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2021年)
一、监测情况
2021年,全县共监测3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次。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每季度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
(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水质类别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达标状况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1年,监测的3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3个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每季度达标率均为100%。详见表1。
表1 2021年龙山县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季度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性质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备注 |
第1季度 |
卧龙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在用 |
英雄电站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用 | |
梨园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用 | |
第2季度 |
卧龙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在用 |
英雄电站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用 | |
梨园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用 | |
第3季度 |
卧龙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在用 |
英雄电站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用 | |
梨园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用 | |
第4季度 |
卧龙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在用 |
英雄电站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用 | |
梨园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用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