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310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310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1 11:25:18 字体大小:

州环龙复字〔2024〕第9号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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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转来的州人大第153105号向语涵代表《关于加强我州偏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认真办理该建议,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州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关注偏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整合资源保障设施建设运营、有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的工作建议。结合我县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建议逐项答复。

一、“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提升项目建设实用性”方面

(一)目前现状。龙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编制了《龙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确定了规划范围、明确了规划期限、制定了规划目标。目前共建成投运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个,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的有8个、50吨/日的有3个、100吨/日的有1个,纳入户数1273户约4700余人,采用了AO系统+消毒沉淀和厌氧+人工湿地的处理工艺,涵盖了里耶镇、靛房镇、洛塔乡、红岩溪镇、水田坝镇5个乡镇的村(社区)。现还有5个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试运行,有10个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设计处理能力300-1500吨/日不等。按照2023年《湖南省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再“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完成农村改新建户厕3102户,整改5729个,完工率合格率均为100%,基本建立了农村改厕数据库,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存在不足。虽然生态环境及农业农村部门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些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规程等指导性文件,但我县目前仍缺乏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编制、污染防治的具体规范,因此,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规划范围不合理、设施工艺与规格与农村现实情况不符等问题,指导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方面还存在不足。同时由于缺少科学和专业的支撑,在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我县还缺乏对农村分散居住等特点的关注,没能有效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和处理的需求。

(三)下步安排。一是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具体要求,结合龙山县乡村振兴总体战略规划,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健全龙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规定,组织整县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今年内明晰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和管控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关于农村问题厕所整改工作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农村问题厕所摸排整改,确保“不漏一户一厕”,并在规定期限内全面高质完成任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保障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营,实现受益群体利益最大化”方面

(一)目前现状。龙山县财政近年来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资金,全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高效运行,累计已投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资金1400余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厕工作累计完成资金投入1477.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4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28.97万元。2024年,5个试运行验收投运和10个在建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后,将纳入30887户104796人,对我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也将带来极大的改善。

(二)存在不足。目前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建设与运行资金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建设资金保障不足,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水平总体仍较低,相当部分农村环境整治经费主要用在垃圾收运体系的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经费保障力度不强;同时运行费用保障也相应缺乏,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较小,污水处理单位成本较高,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对多数乡镇、村而言负担较重,甚至导致个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

(三)下步安排。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国家政策扶持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得到有效运行管护。二是积极开展交流学习,考察先进治理经验和理念,尽快建立起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三是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与技术,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结合庭院经济与农业绿色发展,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排查分类,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建立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一体化推进。

三、“明确职责、有效管理强化农村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程发挥实效”方面

一)目前现状。龙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坚持“典型引路,建管并重”的工作原则,在建设运营中突出“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注重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治理,并着力加强了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建立了运行管护机制,基本保证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到了建一个成一个。

(二)存在不足。虽然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近年来由一定的成效进展,但是管理水平不足的问题还存在,而运营管理机制的问题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日常管理缺位以及后续技术服务不到位的方面。一是缺乏专门的运营和管理机构,镇村运营的现状下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导致运行得不到保障;二是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目前仍主要着力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未能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使得不运行或运行不畅现象得不到控制。缺乏长效运行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一些污水处理运营设施缺乏日常维护管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常出现。

(三)下步安排。针对日益增长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切实保障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一是县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的通知》要求从处理规模、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监测、是否达标排放、等方面要求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把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再“回头看”工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好工作机制,压实县、乡镇、村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能落地、能见效。三是强化资金管理,组织督查、财政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严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从严审核农村生活污水运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和下达,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在纳入县政府工作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考核结果直接和财政分配考虑范围挂钩。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乡村振兴总体战略规划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等工作,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现实意义,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意见,供贵办在正式答复向语涵代表时参考。

签发领导:何  斌

经办人员:王  帅

联系电话:185743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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