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吉程农机科技产业扩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湘西吉程农机科技产业扩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吉程农机科技产业扩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3月10日-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银河路15号
邮 编:416800
联系电话:13974347021
传 真:0743-623060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西吉程农机科技产业扩展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工业集中区宝塔工业园区内 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9.457179636°北纬: 29.461080585° | |||||||||||||||||||||||||||||||||||||||||||||||||||||||||||||||||||||||||||||||||||||||||||||||||||||||||||||||||||||||||||||||||||||||||||||||||||||||||||||||||||||||||||||||
建设单位 |
湘西吉程农机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湖南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湘西吉程农机科技产业扩展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湘西吉程农机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工业集中区宝塔工业园区内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年产1000台乘坐式多功能耕整机、5000台老虎车、10000平板车、3000台玉米脱粒机; (6)总投资:818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2、项目组成 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具体情况见项目组成见下表1-1。 表1-1 项目组成表
3、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可知,项目所选设备均不属于国家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类型,可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下表1-2。 表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1-3。 表1-3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5、产品方案 具体情况见下表1-4。 表1-4 产品方案
6、原辅材料消耗 (1)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具体情况见下表1-5。 表1-5 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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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金属粉尘 在板材、型材及圆钢加工过程中,切割、开孔、钻孔、打磨等均会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等金属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金属废料产生量约为材料用量的0.1%,本项目钢板及槽钢用量2850t/a,故金属废料产生量约2.85t/a。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复核调研和国家环保总局《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技术指南》课题调查资料表明,调研的国内6个机加工企业,各种机加工车床周围5m处,金属颗粒物浓度在0.3-0.95mg/m3,平均浓度为0.61mg/m3。金属加工粉尘通过在打磨或切割工位下方设置收集装置,工序周围设置围挡,颗粒物再经车间厂房阻拦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能达到排放浓度﹤1.0mg/m3标准限制。 ②喷塑粉尘 本项目喷粉室采用真空供粉装置,因此,供粉过程无粉尘产生。项目静电喷涂将在喷粉室内进行,工件通过悬挂链条往复机进出喷粉室,喷粉室除工件进出口外均封闭。将喷粉室内没有喷上工件的粉末吸入粉末涂料回收系统(采用滤芯脉冲回收),粉末涂料经滤芯过滤后,部分粉末被截留在室内,当定时用压缩空气反吹滤芯时,滤芯表面的粉末落入室底的集料盒,即可回收再用;而另外部分则为粉尘。 根据《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资料编纂委员会编)中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粉末涂装件的工业粉尘产物系数为197.1kg/t-粉末涂料,项目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的使用量为15t/a,则喷塑粉尘产生量为2.96t/a。 喷塑粉尘通过自带滤芯+风机(风量为4600m3/h)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粉室除工件进出口外均封闭,因此,粉尘收集效率取95%,喷塑工段年工作时间1200h,则喷塑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2812t/a(0.0234kg/h),排放浓度为5.09mg/m3,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48t/a,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③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烟气产生于焊接区的焊接工序,本项目焊接工艺采用以CO2为保护气体使用焊接机器人进行焊接,根据《不同焊接工艺的焊接烟尘污染特征》(太原市机械电子工业蒋永葆),施焊时有强紫外线产生,可焊接不锈钢、合金、铜、铝等,施焊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MnO2、O3等,施焊时发尘量为100~200mg/min,焊接材料的发尘量为2-8g/Kg。焊接烟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5所示。 表5-5 焊接工段发尘量
项目焊丝消耗量为30t/a。本项目焊接工序年工作时间按2496h计,发尘量按最大值进行取值,则本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为240kg/a。 环评要求焊接工序需固定工位,并在固定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经集气罩+风机(2000m3/h)收集后通过1台固定式焊烟净化器(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95%,焊接工段年工作时间2496h)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则焊接烟尘有组织排放量为10.8kg/a(0.0043kg/h),排放浓度为2.16mg/m3,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24kg/a,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化有机废气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使用环氧树脂塑料粉末作为喷塑原料,喷涂后的工件进入桥式固化烘箱进行固化,固化烘箱采用电加热,固化温度控制在200~240℃,固化时间为20min。根据《聚酯树脂粉末涂料的固化行为》(化工学报2012年第63卷第4期),聚酯树脂的起始分解温度为360℃,在470℃分解损耗量最大,项目静电喷涂固化温度远小于聚酯树脂分解温度,仅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根据美国国家环保局《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推荐系数,在无控制措施时,VOCs排放系数为0.35kg/t树脂原料(树脂中单体含量亦按0.35kg/t原料计),项目环氧树脂塑料粉末使用量为15t/a,则有机废气VOCs产生量为0.00525t/a。 项目喷涂后的工件进入桥式固化烘箱进行固化,桥式固化烘箱除工件进出口外均封闭,项目在固化烘箱工件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为5000m3/h)收集有机废气VOCs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效率为90%,根据《湖南省制造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量测算技术指南》(试行)中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80%,本项目设计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总计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6%,年工作时间1200h)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则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189t/a,0.0001575kg/h,排放浓度为0.0315mg/m3,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525t/a,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 活性炭吸附系统介绍:活性炭是一种粒径很小的生物质,由很大的比表面积,而且该生物质中有很细小的孔,废气中有害物质与活性炭充分接触后被吸附在表面,起到净化的作用。从国内外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情况看,活性炭吸附塔可有效吸附烃类:苯、甲苯、二甲苯、n-乙烷、石脑油、护谟挥发油、环己烷、稀薄剂、汽油等;卤烃:三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烷、二氯甲烷、三氯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氟利昂类等;酮类:丙酮、环己酮等;酯类:二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甲基环己烷等;醚类:油酸乙酯、二氧杂环己烷、糠醛、甲基溶纤剂等;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丁醇等。重合用单分子物体: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酯、苯乙烯、醋酸乙烯等。 项目拟采用抽屉式活性炭吸附塔:该类型吸附塔处理效果良好,便于管理;活性炭失效后先更换下层首先与废气接触层的活性炭层,上层尚未饱和的活性炭继续使用。这样可以避免活性炭失效未及时更换造成废气直接排放的情况发生。本项目被活性炭吸附的废气量约5.25kg/a×90%=4.725kg/a,活性炭吸附能力为1t活性炭可吸附200kg有机废气(VOCs),则本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为23.625kg/a,6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11.82kg,环评要求应建立处理台账。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5-4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40人,10人在厂区住宿,参照《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14)可知,生活用水按每人45L/d,住宿按145L/人.d计,年生产312天,则生活用水量为2.8m3/d(873.6m³/a),生活废水产生量按80%计,则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24m3/d(698.88m3/a)。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等,其浓度一般分别约为250mg/L、150mg/L、30mg/L、200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民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正常运行时的噪声源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见下表。 表5-6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及治理措施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一般在75~90dB(A)之间,可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物金属废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预处理池污泥、不合格产品、焊渣、废滤芯;危险废物废机油、润滑油、清洁废水废油脂、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 (1)一般固体废物 ①金属废料 在板材、型材及圆钢加工过程中,切割、开孔、钻孔、打磨等均会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等金属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金属废料产生量约为材料用量的0.1%,本项目钢板及槽钢用量2850t/a,故金属废料产生量约2.85t/a。 金属废料属可回收废物,通过在设备四周设置围挡,进行收集后临时储存在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 ②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料及配件使用塑料薄膜、纸壳等包装,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1t/a。废包装材料属可回收废物,经收集后临时储存在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③生活垃圾 本项目正式运营后厂区定员40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取0.5kg/人·d,由计算可知营运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设置垃圾桶进行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本项目喷塑工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2.78t/a,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喷塑工艺。 ⑤不合格产品 本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根据建设单位介绍,不合格产品按加工材料量的0.1‰计算,产生量约为0.29t/a。 ⑥焊渣 本项目焊接会产生焊渣,根据《机加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常见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污染治理》一文,焊渣产生量=焊丝使用量×(1/11+4%)=30t/a×(1/11+4%)=3.93t/a。集中收集后由专业公司回收。 ⑦废滤芯 本项目喷砂和喷塑工艺均使用滤芯除尘,滤芯一年更换一次,仅附着有粉尘,为一般固废,产生量约0.005t/a,外售废品回收站。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润滑油 本项目设备需要定期更换机油、润滑油等,废机油、润滑油等的产生量估算为0.05t/a。统一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机油、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②废含油抹布及手套 本项目设备维护和保养等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抹布等,约0.05t/a。按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棉纱等属于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③废活性炭 本项目被活性炭吸附的废气量约5.25kg/a×90%=4.725kg/a,活性炭吸附能力为1t活性炭可吸附200kg有机废气(VOCs),则本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为23.625kg/a,6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11.82kg。 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本次环评要求项目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约10m2。对于各类危险废物,应桶装收集后有序的堆放在危废暂存间的相应存放处,并粘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设置相应的警示标示,然后统一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环评要求危废间应明确分区分类,同时对其建设还有以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的堆放处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四防”,加强防雨、防渗和防漏措施,危险废物每月清运一次; ②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注册登记,做好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③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④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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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