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关于龙山县茨岩塘镇污水处理厂 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意见公示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关于龙山县茨岩塘镇污水处理厂 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意见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31 07:35:34 字体大小: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龙山县茨岩塘镇污水处理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31日~2025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13974324888   0743-6230359

通讯地址: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市民之家一楼D区124室

   编:416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建设单位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入河排污口类型

受纳

水体(水功能区)

规模(万吨/年)

入河排污口位置

污水入河方式

排放

方式

经度

纬度

所在地

龙山县茨岩塘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龙山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湖南江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湾塘河(无)

14.6

109

35

34.854

29

23

27.145

龙山县茨岩塘镇

管道(明)

连续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质影响分析

根据茨岩塘镇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达标后外排湾塘河(汇入洗车河),与目标水体混合均匀污染物浓度COD、NH3-N、TP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以污水处理厂规模污水处理量,排污口排放的污水对附近水域影响较小。

根据茨岩塘镇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废水超标外排目标水体后(本次预测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效率为零的情况进行预测),混合均匀污染物浓度COD、NH3-N、TP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水对纳污水体一定水域范围内水质有一定影响,应加强运营期风险防控,严格环境管理,杜绝污水处理厂非正常排污现象。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域纳污能力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在设计水文条件下茨岩塘镇污水处理厂尾水CODCr、NH3-N排放总量均远小于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预测纳污能力,表明其不会对水域纳污能力造成影响

3.入河排污口对水生态的影响

茨岩塘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削减了入河污染物量,当污水处理工程正常运行时,对受纳水体水质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其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当地河流水域水质、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排污口论证区域上下游不涉及其他取、排水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正常排放情况下,水质能满足水域目标功能及农业用水要求,不会对周边农业用水产生不利影响。故排污口实施不会对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二、主要保护措施

1、污水处理措施

茨岩塘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均采用A2O”工艺一体化处理设施,其尾水达到《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1665-2019)表 1 中一级标准限值后外排,确保纳污河段水域水质目标要求。

2.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建设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强化水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制定尾水排放常规监测计划并严格实施。

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的规定,在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示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4.加强事故应急处置

按要求建设完善应急设施,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事故处理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分级负责制,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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