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30 11:06:45 字体大小:
           

 

 

 

 

 

 

 

龙交安〔2017〕17号

 

龙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

   

 

系统各单位:

    《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已经局党组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30日 

 

 

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县交通运输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最大程度的减少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交通突发事件,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 

(二)预备和储备一定道路、水路运输运力,能及时、迅速组织提供突发事件所需的运力保障,确保交通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尽快恢复交通。分秒必争,快速抢通公路、水路,尽快恢复通车、通航和运输秩序。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交运局、公路局、道管所、地方海事处、龙山公司等有关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 

1、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向庭勇 

副组长:何  瑛、姚元和、张朝明、龚雪梅、李晓明、邓连升、彭永宏、杨安仁、彭小红、刘朝文、姚志明

成  员:各二级机构安全专干

2、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负责审查局属有关单位交通应急预案;在特别重大公共事件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局属各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调配应急经费的使用,以及全县应急运输运力资源;交通公共事件发生后,协调、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示县委、县政府或请求州、县有关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职责分工: 

组长向庭勇 负责全面协调统一指挥,对县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和州交通局负责,负责督促抢险资金、设备、物资的落实。 

副组长何瑛负责检查、督促二级机构制度、预案落实情况。 

副组长彭永宏负责公路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参与现场指挥、协调,组织对重要公路、桥梁、滑坡、危岩、危坎进行技术状况检查。

副组长彭小红负责水上交通应急方案的制定、抢险人员及车辆的协调、抢险演练,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抢险现场的协调、指挥。  

(二)局应急办组成与职责 

1、局应急办是局应急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 

由范捷任局应急办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6222234。 

2.局应急办职责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局应急预案;指导、汇总和监督检查局属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局属有关单位防汛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披露、新闻发布以及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交通公共事件发生后,协调、指导应急工作。 

(三)局属有关单位应急分工 

交运局、公路局、道管所、地方海事处、龙山公司、龙凤龙骧公司等单位应分别按各自的职责分工: 

彭永宏、杨安仁、刘朝文、姚志明负责应急车辆的调遣。 

彭小红负责应急船舶的准备工作与派遣,协助副组长何瑛参与水上交通应急方案的制定和现场指挥。 

四、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局属有关单位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交通事件信息。 

(一)水上交通险情:由海事部门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事件、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州交通局应急办报告。 

(二)县公路部门管养公路突发自然灾害:由公路养护及路政部门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灾害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事件、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州交通局报告。

(三)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安全突发事件:由交运局负责监测相关信息,包括工程建设安全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事件、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道路运输运力保障:县道管所应成立应急道路运输运力保障应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制定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安排运力储备和运力组织、调配、调度与管理;督察应急运输保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执行结果;应建立健全应急客、货车辆储备、备用数据库,要能满足交通突发事件或配合县应急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 

五、应急队伍 

局属有关单位应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先期处置队伍、后继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量的措施。 

1、应急抢险队伍,  

A、水上应急抢险队伍:海事10人(责任人:彭小红),

B、公路应急抢险队伍:路政20人(责任人:彭永宏)

2、落实应急抢险车船 

A、龙山公司准备客车10辆(责任人:刘朝文)。 

B、运送物资的货车5辆(责任人:杨安仁)。 

D、抢险船舶2艘(责任人:彭小红)。

E、龙凤龙骧公司准备车辆5台(责任人:姚志明) 

3、其它物资储备 

A、应急抢险指挥车3辆(责任人:杨安仁)。 

B、救生圈50个,救生浮具100件(放置在相关客渡船上,责任人:彭小红)。 

六、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三级)、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三级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发生和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相关部门、单位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2)紧急启动资金、人员、车辆、工程机具设备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3)配合公安等部门划定警戒区域,采取中断交通等临时管制措施;(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6)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和部门要互相及时通报;(7)其他必要地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交运局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2、扩大应急 

应急机构应当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变化情况,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达到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局应急办启动响应局级应急预案支援。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依靠交通部门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难以有效控制或可能难以控制事态时,各应急机构可以报请属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增援。必要时,由局应急办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请求县级相关部门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 

应急预案启动后,专业应急队伍、装备等必须在规定事件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现场,有关领导、专家等在接到命令后应迅即到位。交通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办应指派专人赶赴现场,调查事件情况,协调、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重大、特别是重大公共事件发生后,局领导应及时派员或亲自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指挥与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机构,交通应急机构接到信息和发出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调下,按照相关预案和处置规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处置队伍必须在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协调帮助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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