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龙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6 09:11:03 字体大小:

龙文旅广函复字〔2024〕第14号B类

是否公开:是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宣传文旅工作室:

您们提出的《夯实文化基础 久久为功建设湘鄂渝边区文化中心》已收悉。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单位认真办理该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龙山县以进一步加强文化强县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为宗旨,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逐步得到满足。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一是成立了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有力、推进有序、工作有效。二是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标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每年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夯实活动阵地保障。始终坚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将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立了设施齐全、覆盖广泛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得到夯实。一是乡镇文化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全县21个乡镇(街道)均建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均配备农家书屋、教育培训室、网络信息室、科普宣传等多功能室,文化站设施设备不断完善。累计投资2600余万元,建成高规格乡镇文化广场21个,面积均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全面实现“一乡(镇)一广场”的目标。二是村级综合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著。累计投资近4亿元,新建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320个,改造55个,目前已经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实现全县村村有综合文化服务平台。累计投资600余万,完成了全县227个贫困村及部分非贫困村的音响设施设备等“七个一”配备。2020年,全县全面达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三是总分馆制建设全面完成。率全州之先建设完成了与龙山县城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分别建成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1个,乡镇街道分馆21个,覆盖率达到100%。

三、创排群众文艺精品,惠及更多基层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挖掘优势资源,全力助推全县文化的发展。一是精心创作文艺精品,创作了歌曲《乡村美》、《土家酒歌》、《桂塘是个好地方》、《爷爷的冲锋号》、《走过风,走过雨》等作品。其中,歌曲《乡村美》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歌唱比赛中获一等奖,并荣获省群文创作奖励。二是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开展惠民巡演,切实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湖南省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送书法进万家”等系列文化活动。2023年全县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383场(送戏下乡180场,送戏曲进乡村100场,两馆23场,文艺培训80场),人均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场次8.18次/万人,实现了政府为基层送展览、送讲座、送演出,让群众文艺精品惠及更多基层群众。

四、擦亮文化活动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县级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舍巴日”、四届“八面山帐篷音乐节”、八届“三棒鼓群英会”、六届群众广场舞大赛系列文化活动。成功举办了“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歌咏大赛、“湖南省乡村文化旅游节”等一系列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二是各乡镇、行政村结合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活动,每年开展当地乡村文艺表演、农民广场舞大赛、农民村晚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打造活动平台,创新活动传播方式。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文化云、数字文化馆建设,已基本完成龙山县文旅云县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建设任务,建立健全了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体系。二是加强与文联、作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协作,促进群众文化活动资源的供需对接。三是鼓励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组织文艺团体为农民群众演出、开展文化扶贫和城乡帮扶活动。

六、壮大人才队伍,着力提高活动质量水平。一是加强人才队伍业务培训。以“文化人才专项”为主导,采取县招乡用、派遣制、县乡双重考核和管理模式,选派优秀文艺人才76人到乡镇,实现21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共计开展文艺专业培训80余场次,惠及5000余人次。二是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县委宣传部统筹下,全县共成立了10支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并以“10+N”模式共计组建428支分队,注册人员20500余人。常态化开展10项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如:万名干部大清扫、酉水河岸植树、抚慰帮困大走访、交通文明劝导、疫情防控、文明旅游宣传等活动。三是明确组织管理机构。全县21个乡镇(街道)有分管领导、有乡级2名以上文化专职人员、村级1名文化专干。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文化工作队伍规范化管理。

七、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增加文化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县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占经常性财政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设立龙山县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每年由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00万元用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

附:龙山县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征询表

签发领导:覃格辉

承办人员:张杰

联系电话:6223329

龙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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