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龙山县绿色农产品认证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2025年龙山县绿色农产品认证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来源:龙山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9 15:31:49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品牌引领作用,提升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关于用好绿色农产品认证补贴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省级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4﹞68号) 和《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分省级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州财农指﹝2024﹞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执行原则及期限

绿色农产品认证补贴资金遵循“结果导向、正向激励”原则,聚焦品牌建设实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其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期满后根据上级政策进行调整。

    二、目标任务

(一)品牌创建:全面推进我县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工作,提升农产品知名度与附加值。

(二)产业增效:通过品牌建设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 认证补贴范围

(一)申报主体: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依法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社会团体及个人。
    (二)申报条件:

1.2025年度内首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的主体。

2.2025年度内完成绿色食品续展或有机产品再认证的主体。

四、认证补贴标准

(一)绿色食品: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不包括系列产品)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认证补贴0.5万元。

(二)有机产品:当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含再认证)的企业,凭认证费发票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认证补贴。

(三)检测费补贴标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含绿色食品续展)的企业,凭当年检测费发票可申请全额补贴。

(四)其他说明:以上绿色、有机认证补贴具体标准,根据年度上级资金安排情况动态调整。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当年12月31日前,申报主体填写《龙山县绿色农产品认证补贴申请登记表》,并提交当年获得的认证(认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认证及检测费发票等相关材料至县农业农村局。

(二)审核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资金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六、监督管理

(一)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品牌创建营销、人员培训、包装设计印制等方面。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或违规使用奖励资金的,将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三)品牌奖励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如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同一品牌若在其他部门已获奖励,不得重复申报。

七、注意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龙山县农业品牌奖励登记表

      2.龙山县农业品牌奖励申请承诺书

龙山县绿色农产品认证补贴申请登记表.docx
龙山县绿色农产品认证补贴申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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