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项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实行层次管理,分层次一级对一级负责;
2、局党组工作由党组书记主持,局日常行政工作由局长主持,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事项由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3、建立工作总结制度,每半年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
4、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提高工作水平,既要按照岗位分工完成工作任务,又要服从统一安排,搞好协作配合;
5、全年工作做到有组织领导、有目标任务、有计划安排、有措施制度;
6、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勤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局班子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0次;
7、办文严格执行程序,做到规范、准确;
8、办会认真作好会务准备,提高会议效率;
9、办事严格遵守法规、政策,依法办事;
10、工作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扎实、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为政府、为部门、为基层切实搞好服务;
11、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勤政、廉洁形象。
二、绩效考核制度
㈠考核内容
1、省州考核涉及局机关的考核项目;
2、县委县政府考核涉及局机关的考核项目;
3、县直部门考核涉及局机关的项目;
4、岗位职责明确的内容。
㈡考核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具体由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等股室组织落实。
㈣考核及办法。从考勤管理、会议纪律、服务管理、督查督办、卫生管理、基层党建及学习培训、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廉政建设、行政能力、保密工作、请事(病)假、外出办事、奖惩制度和公务员平时考核等17个方面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县财政奖励性绩效资金的20%纳入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以百分制记分,参照《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龙人社发〔2020〕10号)执行。
㈤结果运用
1、与工作绩效相挂钩。绩效奖金基数为县财政奖励性绩效资金。个人年终绩效奖励=绩效奖金基数-个人年度扣除绩效奖励。绩效奖励扣除部分纳入个人评先评优等按有关制度执行;
2、与评先评优挂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会议议事制度
㈠局党组(班子)会议制度
1、局党组(班子)会议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由党组书记主持,应在其成员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召开;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需提交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分管领导审核并报请党组书记审定;
3、局党组(班子)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民主,决议一经形成,务必贯彻执行;
4、“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参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讨论并经多数同意方能通过并执行。
㈡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按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会议时间由党支部具体安排;
2、党员之间开展交心通气、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交锋,修正错误;
3、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要在会前作好准备,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检视自己的工作,在会上积极发言,并作好笔记。
四、学习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抓好自身的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理论中心学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政治业务学习;
3、机关股室每月进行一次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一次集中学习,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讲座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学习内容由学习领导小组具体安排,主要是党的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结合线上各类学习软件内容;
5、每名工作人员都必须有专用的学习笔记本和心得本,每人每年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各8篇以上;
6、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周五学习。
五、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病有事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请假;
2、由局办公室和政工人事股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和考勤工作,每月向书记、局长汇报,并对考勤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3、健全上下班签到制度,全体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进行电子签到,由办公室按天对签到情况进行记录、汇总,签到时间上午8:00之前,下午14:30(夏令时15:00)之前;
4、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时间,由所属股室负责人审批;请假一天时间,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两天(含两天)由分管领导先行审批后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5、股室长请假半天时间,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先行审批后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6、局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由书记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7、长期请假人员(含公务员请假3天以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报办公室备案;
8、请假半天以上要写出书面假条,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存办公室备查。因病或急事本人不能前来请假的,应委托亲属或股室人员及时代办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需延假的必须办理续假审批手续,特殊情况来不及审批的,事后要说明清楚并补办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9、鼓励全体干部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调休年休假;
10、坚持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六、文书管理制度
1、凡属本系统行文和代拟县委、县政府行文的文稿,一律按程序办理。先由股室负责人核稿并签署意见,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送办公室核稿,本系统行文报党组书记(局长)签发,报县委、县政府行文的按程序上报。属规范性文件的,还需报法规股进行规范性审查;
2、经领导签发的文稿,打印后要逐字逐句校对,文件印出后再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杜绝发出漏字错字的文件,切实保证质量;
3、各类来信来函,经办公室登记、编号后,及时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分送到相关股室或单位予以办理,办理结果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4、保密文件实行统一保管,各有关股室需要借阅的,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收回归档,严禁泄密和丢失文件,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凡属会议带回的、上级业务部门印发的,同级和下级与本系统有关的各类资料、照片已经处理完毕,具有查考价值的,均属立卷归档的范围,各股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并统一交办公室存档;
6、各股室代拟局起草的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将底稿和两份正稿送办公室存档;
7、本系统文书档案一般情况不予外借,确因工作关系借阅的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立即退回。
七、文明办公制度
1、办公室保持整洁,文件资料要分类管理,存放有序,下班时办公室应收拾干净,不得将报纸、材料和文件随意堆放在桌面上;
2、使用文明用语,语言亲切温和,不讲脏话粗话;
3、待人接物要热情大方、和蔼可亲,做到一起立、二请坐、三倒茶、四办事、五送客;
4、上班时不得聊天,不办私事,不玩游戏,不玩手机,不网上购物,不看电影电视剧,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严禁赌博;
5、注意仪表,不得染头发,不得着奇装异服,办公时间不得穿背心、拖鞋等;
6、讲究工作方法,不得与人发生争执、打架扯皮等现象。
八、保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守则、条例、规定和制度;
2、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拆封,保密范畴文件报主要领导签出阅示意见后,由办公室统一传阅和保管;
3、上级领导下达的口头批示和给领导汇报的口头或书面回复,要准确记录,在执行中要严格公开方式、时间、范畴和对象;
4、局行政印章由办公室明确专人管理,并负责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印章不允许外借、外带,因特殊情况外借、外带,须有两人同行保管,并做好使用登记;
5、各类文件资料,各股室要确定专人管理,不得给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要借阅时,需经办公室同意;
6、各股室废纸旧书籍由各股室集中处理,需要烧毁的由各股室定人实地烧毁;
7、任何人不得将机密文件、资料、各类数字报表带入家庭及公共场所,调出单位前,应将自己经手的文件、资料及各类数字报表,办好移交手续,不得带走;
8、对违反规定而泄露机密的,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重大影响的,上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1、机关院内车辆停放实行规范管理,由门卫指导车辆按车位有序停放;
2、爱护花草树木,自觉参加绿化、美化环境活动。院内绿化区安放温馨提示牌,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定期对绿化区树木、盆景等进行剪枝和修理;
3、大楼大厅和各楼层,设立指示牌和楼层示意图,安排专人负责和管理各楼层绿化、卫生等;
4、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制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创造洁净的工作环境,时刻保持室内外清洁。办公室每天清扫一次,窗户每月打扫一次,办公室用品陈放整齐有序,墙面、地面无赃物;
5、要确保机关大院亮化、净化、畅化、绿化、美化,并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
6、注意仪表形象,讲究个人卫生。
十、财务管理制度
1、坚持财经纪律,实行一支笔签批制度,所有票据由经办人造表或签字注明用途,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财务才能付款;
2、单位所有开支款项,均由财务统一使用公务员卡结算或者转账付款,对暂不适用公务员卡结算的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5万元以上大额款项支出,应坚持转账支付,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3、凡动用单位资金在2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由局党组(班子)集体决定,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实行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需要动用公款及公务开支的先要向主要领导或分管财务领导请示后才能开支,特殊情况来不及请示的,必须在事后1日内上报,经费开支需在3日内结账,未经请示的开支不予报账;
5、因公省内出差(县内下乡),由局办公室向县公车办申请派出公车,公车司机出差补贴(生活补贴)由出差单位填报。无法派出公务车辆的差旅费报销程序,参照《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龙人社发〔2018〕20号)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参照《龙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州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龙财函〔2016〕22号)、《龙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城市间公务交通费用办法(试行)》(县车改〔2020〕147号)等文件执行;
6、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维护、处置等参照《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龙人社发〔2018〕18号)执行,资产配置限额标准及处置办法参照《龙山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2022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龙财函〔2020〕62号)、《龙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龙财函〔2018〕6号)执行;
7、公务接待支出,参照《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龙人社发〔2018〕19号)、《龙山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龙办发〔2018〕13号)及《关于明确县直、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函〔2018〕56号)等文件执行;
8、2021年4月1日后,所有公务开支(包括印刷、易损耗材、设备采购、广告制作等)必须通过线上购买服务,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室到线上商家统一进行消费开支;各股室因公发生的费用,如印刷费、广告制作、报刊订阅、办公费、公务接待等,应先填写费用支付申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审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2万元以上开支需经局党组(班子)会议通过;
9、各股室应收的款项,由财务室统一收取,财务室必须及时提供好相关凭证;
10、财务人员要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及时核对账目,合理调度资金,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现金及收支按天记账,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财务报表每月向局党组(班子)报告一次;
11、每年由分管领导牵头,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规划财务室组织人员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严守各项财经纪律,配合检查。
十一、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要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文明服务、忠于职守,服从管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
2、上岗时注意形象,佩戴标志,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3、严禁在值班室下棋、打牌等;
4、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5、周末和节假日机关大门和办公楼大门要及时关闭,值班室要确保24小时值守;
6、负责指挥车辆有序停放,负责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
7、认真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1、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全系统积极参与的工作氛围;
2、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和信息工作,全面、及时、高效展示人社形象和成果;
3、系统内各单位、各股室根据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选题策划,将确定的选题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撰写,也可提供内容由新闻记者协助撰写;
4、稿件撰写完成后,投稿国家、省、州、县级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同时书面报办公室存档;
5、报刊报道须保留原始资料,网站报道保留网页存档。本年度发表的各类新闻稿件,于当年12月31日前报办公室;
6、宣传稿件数量多、质量优、影响大的,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加分项目。
十三、信访接待制度
1、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群众时都是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应该认真答复或办理来本单位办事的群众,对超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告知办事程序;
3、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作好登记,要及时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依法依规、按政策予以办理,做到群众反映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由于态度不好,工作不细而引起来访群众强烈不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廉政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
2、勤政廉洁,不得以手中的权力,为个人或亲属、子女、朋友谋取任何不正当的利益;
3、依法行政,秉公尽职,坚持原则,不偏袒包庇他人;
4、下乡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参与公费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5、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告、审批制度,不准超标准接待,严禁赠送、收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
6、不准以出公差开会为名,搞公费旅游;
7、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婚丧喜庆,不准大操大办,不奢侈浪费;
8、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个人的礼品和钱物。
十五、干部职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1、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干部职工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事宜,禁止操办其他人情宴请事宜;
2、系统内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3、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必须在事前10个工作日内填报《承诺书》《操办婚礼事宜报告表》,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上交《操办婚礼事宜事后报告表》。操办丧葬事宜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上交《操办丧礼事宜事后报告表》。党政正职需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上交《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报告并备案;
4、对违反制度,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系统内干部职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六、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配管理员(食品采购员)2名,并接受卫生、工商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食堂必须遵循“卫生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确保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卫生、营养、经济、文明的早中餐就餐服务,特殊情况下由办公室提前通知提供加班餐;
3、食堂采购要在保证食品质量的前提下,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
4、食堂每天提供早、中两餐,早餐时间为7:00-8:00,中餐时间为12:00-12:30,干部职工应准时就餐,严禁带家属在食堂就餐;
5、食堂采买人员每天购买的食材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严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6、食堂聘用职工要严格要求自己,爱护公共财产,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7、食堂聘用职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如出现不符合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情况,予以解聘;
8、食堂聘用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和管理,强化防火、防电、防盗责任,确保食堂财产安全。
以上各项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等股室负责解释,系统各单位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局党组(班子)研究确定。
附: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假条
姓名 |
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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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 |||||
请假事由 |
年 月 日 | ||||
所属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 意 见 |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人员城区内临时办事备案单 | ||||
办事人 |
办事事由 |
负责人意见 |
领导签字 |
具体时间 |
注:机关人员城区内临时办事,注明办事事由、时间,局机关股室工作人员需经股室负责人同意,股室负责人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用品、耗材、办公设备购置审批单
年 月 日
申报股室、因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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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详单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金额 |
局规划财务室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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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业务 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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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财务 领导意见 |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用设备借用审批单
借用设备名称及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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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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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股室及借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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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业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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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财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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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时间 (规划财务室签字) |
退还时间 (规划财务室签字) |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开支事前审批表
开支股室 |
|||
开支事由 |
|||
经手人员 |
开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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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金额 |
元 |
开支科目 |
|
分管领导意见 |
|||
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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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班子意见 |
|||
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室落实情况 |
注:
1、除公务接待、出差、采购外,其余公务开支均适用本审批表;
2、开支科目:办公费、印刷费、广告宣传费、会议费、培训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金额2万元以上需局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开支。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活动接待审批单
单位(盖章) |
分管领导签字: |
联系人: | |||||
来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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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人数 |
人,其中 男: 人,女: 人 | ||||||
公务事由 |
|||||||
来宾带队领导 |
|||||||
住宿标准 |
套间 间,小套间 间,单间 间,标间 间 | ||||||
公务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共计 天 | ||||||
来 宾 登 记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陪 同 (参 加) 人 员 |
|||||||
分管业务领导意见 |
|||||||
分管财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班开餐审批单
单位(股室) |
|
加班原因及加班时间 |
|
加班人员 |
|
分管业务领导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分管财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