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龙山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龙山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人社局机关各股室。
第二章 接待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接待范围:本细则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五条 接待对象:按照“三个不接待”的原则,即“同城不接待、非公务活动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接待”,严格规范接待行为,具体接待对象主要为五类:
①上级领导机关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②本州及外地人社部门来我县考察学习、执行任务人员;
③扶贫联系村来我局联系工作人员;
④参加我局安排的会议、培训人员;
⑤转移就业外地企业来我县联系业务及参加活动来宾。
第三章 公务接待原则
第六条 公务接待原则:
①对口接待原则。公务活动原则上由对口股室负责接待。没有对口股室的或者领导来开展公务活动需接待的,根据来访单位性质和公务活动内容,由主要领导确定接待股室或人员。
②择优选择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择环境良好、服务优质、价格实惠、可提供公务员卡刷卡消费的场所进行接待。若有特殊原因,经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确定接待场所。
③先审批后接待原则。所有的公务接待活动,凭公函填写《公务活动接待审批单》(附件1),报分管业务的领导及分管后勤接待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公务接待。
④统一安排原则。局机关所有公务接待活动,由分管业务的领导及分管后勤接待的领导统一安排接待人员,接待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地点和标准安排用餐、住宿。超出标准金额的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同时不得安排除正常接待用餐和住宿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夜宵、休闲、娱乐等活动。
⑤严格标准原则。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住宿用房,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宿用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按省部级不超过200元/人/餐,厅局级不超过160元/人/餐,其余人员不超过140元/人/餐标准执行。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就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就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以本县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工作日接待一律不得安排酒水。
⑥据实结算原则。由负责牵头接待的人员负责结算好当次所发生的接待费用,当次接待当次结算,原则上刷公务卡进行结算,杜绝签单等行为。
⑦预算管理原则。每年公务接待费用,合理限定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不得超过上年度决算数。
第四章 报账管理
第七条 公务接待后报销程序:
①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批手续;
②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凭公函、接待清单、发票、刷卡回执单、住宿和用餐底单按财务程序报销费用。
第八条 规划财务室人员应在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在5个工作日内将刷卡消费费用汇入接待人员公务卡内。
第五章 加班餐管理
第九条 加班餐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而开展加班的,可按标准开支伙食费用。
第十条 确需加班的情形:
①临时性工作任务,在正常上班时间无法完成的;
②因特殊原因需提前完成的工作任务;
③其他公务活动需占用正常休息时间的;
④因工作任务重或因完成时间较长确需加班的,报请分管业务领导及分管后勤接待的领导审批可开支加班餐。
第十一条 加班餐标准:在常驻地范围内,因执行公务确实无法回家或回单位食堂就餐的,经单位审批后,可在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工作餐。工作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及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可按不高于40元标准安排一餐工作餐,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按每餐不高于40元标准安排两餐工作餐。
第十二条 加班餐报批程序:
①需填写加班开餐审批单(附件2),并报分管业务和分管后勤接待的领导签批(审批单内包括加班原因、加班人数、加班餐开支标准等);
②提供开餐发票、点菜底单;
③按财务程序签字报销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局属各单位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若上级有新规定、新标准,从其新规新标执行。
附件:1、公务活动接待审批单
2、加班开餐审批单
附件1
公务活动接待审批单
单位(盖章) |
分管领导签字: |
联系人: | |||||
来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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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人数 |
人,其中 男: 人,女: 人 | ||||||
公务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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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带队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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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标准 |
套间 间,小套间 间,单间 间,标间 间 | ||||||
公务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计 天 | ||||||
来 宾 登 记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陪 同 (参 加) 人 员 |
姓名 |
职务 | |||||
分管业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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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财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附件2
加班开餐审批单
单位(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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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原因及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明确至年月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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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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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业务领导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分管财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