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通知
龙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
各乡镇、街道、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9月中下旬以来,全县持续晴热少雨天气,根据当前全县旱情发展趋势,按照《2019年度龙山县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30日14时全县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请各级各部门按照抗旱Ⅳ级响应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
附件:龙山县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有关要求
龙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9月30日
龙山县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有关要求
轻旱(Ⅳ级):当全县受旱耕地面积面积小于总耕地的9%,连续16~30天未降雨,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启动该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抗旱会商,县应急管理、财政、公安、气象、农业农村、农机、住建、电力公司、红岩水文站、县防办及县水利局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分析天气变化及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抗旱对策。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抗旱工作行业管理;组织全县抗旱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抗旱行动;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解决抗旱、救灾、水毁工程修复所需资金;对提出的抗旱经费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及时下拨抗旱资金,并监督使用。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优先保障抗旱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对灾区农业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宏观指导;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各单位的抗旱工作;负责灾区种苗供应,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负责灾区农作物的灾情统计。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抗旱水利工程调度;负责全县农村人畜饮用水抗旱行动;县农机局:负责安排归口管理的农机物资,优先保障抗旱需要;积极搞好抗旱机械的维修保养,及时组织开展抗旱服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乡镇集镇所在地抗旱组织、领导、行动工作。县电力公司:做好有抗旱任务地段电力线路的正常维护,保证所属供电网络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抗旱电力供应。县气象局、红岩水文站:负责抗旱气象工作,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向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预报,搞好人工增雨工作。负责县内主要河流的水情测报,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抗旱相关活动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本辖区抗旱相关活动组织协调、配合、抗旱行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