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基层水利特岗人员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县定向培养基层水利特岗人员4名。
一、招生计划
本科(理科)2名
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培养学校:长沙理工大学
专科(理科)2名
专业:机电排灌工程技术、智慧水利技术
培养学校: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本县户籍25周岁以下并已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热爱水利事业,毕业后服从县水利部门安排,在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2、本科层次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专科层次招生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学习费用
定向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四、招生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
报考龙山县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的考生根据我县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志愿。
2、协议签订
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分别于8月15日前到县水利局政工股(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湘鄂路138号)审核报考资格(考生须带本人的户口、身份证原件,留存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核合格后签订《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按照《协议书》中的“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考生未在8月15日前签订《协议书》的,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投档录取
招录工作按照我县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培养层次分别执行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培养学校在省水利厅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培养高效分科类按“专业志愿优先” 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向考生反馈拟录取信息,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对于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高校提交书面承诺书(未满18周岁的考生还须征得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招录计划由培养高校根据录取原则及时补录。各培养高校将确认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培养高校未完成招录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政策统一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程序与第一次相同。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不再补录。
4、入学与复查
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的学生入校后一个月内,培养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复查。
五、定向生的就业
定向生按期毕业后由县水利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并安排到我县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联系人:龙山县水利局 0743-6223295
刘丽梅:15007414908
田正敏:1378793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