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7 10:44:47 字体大小: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提案的答复

陈俊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修龙山县召市镇中心卫生院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单位认真办理该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拟投资5800万元,新建医疗业务综合楼一栋,建筑总面积6000余平方米,建成后达150个床位。

2.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专项债资金,五月完成超长期国债申报,六月完成专项债申报。

3.目前已完成建设用地办理,已完成建设资金来源的审核,完成可信性报告的编制和专家评审。

签发领导:张明仁

承办人员:朱

联系电话:0743-6236752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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