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龙卫复字〔2024〕第23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彭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院长期滞留医院病人有关问题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单位认真办理该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人民医院承担了我县绝大部分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治疗。在近几年的救治过程中,确实也出现了少量患者因失能失联、家属遗弃、无家可归、费用报销、社会矛盾等因素,达到出院标准却不能出院问题。为更好地及时分流这部分患者,减少出院患者滞留医院现象,提升公共医疗资源使用率,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要求,积极报告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我县滞留患者工作联动机制,由医院、卫健、公安、民政、医保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遇到身份不明、失能失联等因素可能滞留医院的患者即时解答,寻找到患者家属或属地政府,积极配合医院及时分流滞留患者。
二是加强各部门的会商机制。遇到滞留原因复杂的患者,找准工作难点,医院及时会同卫健、公安、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一人一策商讨滞留患者出院返家返乡事宜,探索部门间协调合作会商的长效机制。
针对本次提案内容,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一是县民政局针对长期滞留医院病人进行特困人员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落实相应救助帮扶政策。
二是县医保局坚决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针对针对长期滞留医院病人同时符合特殊身份又未及时认定的,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认定,以便落实帮扶政策。
签发领导:张明仁
承办人员:朱 明
联系电话:0743-6236752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