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分表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1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2 | 计量纠纷仲裁检定 | 行政裁决 |
3 | 销售者购进或者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吊销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公司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承担公司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未依法登记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公司未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企业集团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企业集团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企业集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未依法登记为企业集团而冒用企业集团名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未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企业法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企业和经营单位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企业和经营单位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企业和经营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企业和经营单位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单位和个人为企业法人登记提供虚假文件、证件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企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和承租、受让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伪造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限期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其隶属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的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且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个体工商户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在限期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合伙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企业有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擅自改变企业名称,擅自转让或者出租企业名称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企业的印章、银行账号、牌匾、信笺使用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适当简化后未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违反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违反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销售标识不合格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服务业经营者使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动用、调换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从事服务业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农产品销售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所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或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或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允许未交验合格凭证的农产品不经检测在本市场销售;允许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本市场销售;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即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销售者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六条一款规定的审查、检查、报告等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销售者不履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者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或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进行不诚实计量计费,给国家或者消费者、用户造成损失的;或使用计量器具不按量值结算交易费用,侵害消费者、用户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集体企业未经审批和核准登记,以集体企业名义进行活动的;或登记时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或违反核准登记事项或者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或利用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行为抽逃资金、隐匿和私分财产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发布广告、广告发布者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人才中介活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未经批准,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或旅行社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对申请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未履行审查登记义务,或者拒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或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或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或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或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或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或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或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或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且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或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或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或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倒卖烟草专卖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或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或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经营者以诱骗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4 | 经营者有欺行霸市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5 |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6 |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7 | 对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8 | 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9 | 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非法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故意毁损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擅自出版法规汇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对非法经营金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9 | 广告代言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0 | 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未提供客观、公正、准确、高效的服务;未将定约机会和交易情况如实、及时告知当事人各方;未妥善保管当事人交付的样品等财物;未记录经纪业务成交情况,并保存3年以上;未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1 | 经纪人对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进行经纪活动;超越其核准的经纪业务范围;隐瞒与经纪活动有关的重要事项;采取胁迫、欺诈、贿赂等手段中介;与交易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欺骗诱导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占用委托方款物;伪造、涂改、买卖各种商业交易文件和凭证;兼职经纪人接受与所在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当事人委托,进行有损所在单位利益的经纪活动;在法定佣金外,索取其他报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2 | 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3 | 擅自生产、销售商用密码产品,或者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4 | 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5 |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6 | 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7 | 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8 |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9 | 拍卖企业未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电话,未向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0 | 拍卖企业违反《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1 | 拍卖企业违反《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2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发送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3 | 对包含法律禁止情形的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4 |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5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6 |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7 |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8 | 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9 | 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0 | 违反《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1 | 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2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3 | 销售者购进或者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4 | 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对申请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未履行审查登记义务,或者拒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5 |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6 |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7 | 违反《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除第四条以外条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8 | 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未在广告中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在广告中出现纯天然制品等绝对化语言,有涉及化妆品性能、功能或销量等方面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9 | 违反《食品广告暂行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0 |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1 | 对违反《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2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3 |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4 | 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5 |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6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7 |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8 |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但不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9 | 违反对驰名商标特别保护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0 | 侵犯著名商标所有人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1 | 未认定为著名商标,而使用“湖南省著名商标”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2 | 侵犯特殊标志所有人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3 |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或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的;或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4 | 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所有人专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5 | 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未在使用时标明许可备案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6 | 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7 | 对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8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9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0 |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1 | 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2 |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3 |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4 |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5 |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6 | 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7 | 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8 | 经营者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9 |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0 | 经营者有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污有关的财物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1 | 被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定经营者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2 | 对组织策划传销,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和参加传销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3 | 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4 |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因传销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5 | 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6 | 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7 | 直销企业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按规定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8 | 直销企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9 |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0 |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1 | 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2 | 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3 | 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业务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4 | 直销员违反有关规定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5 | 直销企业未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或者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不一致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6 | 直销企业未按规定执行直销员报酬制度,未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退货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7 | 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8 | 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9 |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0 |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1 |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情节严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2 | 出口自然淘汰的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中国药材公司、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收购野生药材的;无出口许可或超出出口许可限量出口药用部分的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3 |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4 | 擅自设立电影片的制片、发行、放映单位,或者擅自从事电影制片、进口、发行、放映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5 | 未经监制擅自生产信封或冒用其他企业监制证书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6 | 生产和买卖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7 | 单位和个人未经资格认定、登记注册擅自开展中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8 | 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9 | 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的;或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0 | 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1 |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2 |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3 |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4 |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5 |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6 | 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7 | 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法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8 | 擅自设立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9 |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违反国家有关注册商标、广告印刷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0 |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未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未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1 | 营业性演出广告的内容误导、欺骗公众或者含有其他违法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2 |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3 |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4 | 零售商违规促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5 | 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滥收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6 | 洗染业经营者违反办法规定从事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7 | 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8 | 军服承制企业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或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或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9 | 非法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0 | 农资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1 | 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告知经营者并与其约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配合处理消费投诉、配合工商监督管理等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2 |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不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真实身份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3 |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对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或未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4 |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建立管理制度或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5 |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配合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6 |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7 |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保存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8 |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9 | 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未按要求签订服务合同并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0 | 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并非法使用收集的信用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1 | 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隐瞒真实情况,不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2 |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或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3 | 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4 | 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5 | 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6 | 合同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7 | 经营者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十条规定,拒绝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抽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8 | 经营者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私自拆封、毁损备份样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9 | 经营者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的,或者提供虚假企业标准以及与抽检商品相关虚假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0 | 经营者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1 | 经营者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停止销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且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名单中商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2 | 违法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3 | 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4 |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5 |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6 | 为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7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8 | 非法转让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9 | 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中标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0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非食用林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1 | 对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节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2 | 对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行政处罚 |
284 | 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5 | 认证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6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7 | 对不合格产品和产品原辅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8 |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9 |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0 |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1 | 违反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2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3 | 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或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4 | 对服务业的经营者将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5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6 | 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7 | 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8 | 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标识不合规的以及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9 | 用能单位违规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0 | 未标注产品材料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1 |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2 | 转让、未经核准使用、冒充伪造和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3 |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4 | 企业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申请取得、变更、标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5 | 出租、出借、转让、伪造、变造和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或违法接受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6 | 对违反组织机构代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7 | 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 行政处罚 |
308 |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309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2 | 对事故安全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的、报告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313 | 对违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4 |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5 | 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6 | 对特种设备未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7 | 对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8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或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9 |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0 | 对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规范进行检验、调试,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1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单位、经营单位在生产、交付、销售、出租设备等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3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4 | 对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5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人员,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6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7 | 对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维修、保养、检验、检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8 |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9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违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0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1 | 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2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3 | 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进行阻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4 | 违反《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并拒绝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进行整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5 | 违反《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进行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或者改造,并因此造成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6 |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采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7 |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未在被许可的场所内制造起重机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8 | 对违反《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十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9 |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原使用单位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注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0 | 起重机械使用、承租单位有违规行为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1 | 拆卸起重机械未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未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2 | 违反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3 | 对违反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4 | 未取得相应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维修保养、化学清洗有关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5 | 安装不符合安全质量的设备,或安装、修理、改造质量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6 | 对违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7 | 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8 |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9 |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验定不合格而出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0 | 使用无计量检定合格证的计量器具,或者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1 |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2 | 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3 |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4 | 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5 |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6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7 |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8 |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9 |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0 | 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1 | 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的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2 | 销售、收购商品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3 | 单位和个人在取得、使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4 | 销售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5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6 | 加油站经营者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7 | 加油站经营者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8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9 |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制配、销售、经营过程中关于强制检定计量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0 | 眼镜制配者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1 | 集市主办者未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使用禁止记录器具,未设置公平秤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2 | 经营者违反规定不接受强制检定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3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以及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4 | 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未标注净含量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5 | 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6 | 未取得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擅自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7 | 伪造、冒用《计量检定员证》或者《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8 | 违反《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9 | 生产、销售、使用防伪技术产品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0 | 伪造或者冒用防伪技术评审、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及防伪注册登记等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1 |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标明“试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2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存在应当依法吊销或撤销生产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3 | 委托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擅自改变备案标注方式的,被委托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4 | 未取得检验资格许可证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5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6 | 未取得检验资格许可证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7 | 安检机构停止检验工作3个月以上未上报备案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8 | 安检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9 | 儿童玩具生产者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备案、建立健全信息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0 | 儿童玩具生产者违规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且未按规定召回、不配合相关调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1 |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2 | 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3 | 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4 | 对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5 | 对产品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6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7 | 对服务业的经营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8 | 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9 | 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等处罚 | 行政处罚 |
400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1 |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2 |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3 | 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4 |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5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6 | 对生产经营者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保健食品和假冒保健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7 | 对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8 | 对销售者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9 | 对进出口食品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 | 对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1 | 对生产经营者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2 | 未停止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3 | 对违反规定,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4 | 对食品经营者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5 |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6 | 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或者拖延履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7 | 对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8 | 对拒绝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9 |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0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的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1 | 酒类经营者不在固定地点销售散装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2 | 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3 | 对生产、销售假药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4 | 对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5 | 对生产、销售劣药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6 | 对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7 | 对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8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9 |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0 | 对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1 | 对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未凭处方销售药品或者销售的中药材未标明产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2 | 对药品标识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3 | 对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药品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以外发布药品广告,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4 | 对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5 | 对零售企业违法储存、销售或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6 | 对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7 |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未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8 | 对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9 | 对违反规定,致使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0 | 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1 | 违法采猎、收购一、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2 | 对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或者购销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3 | 对未依照规定在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4 | 对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5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6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在专用账册中载明或者留存出口许可相应证明材料备查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7 |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报告、购销,区域性批发企业及购用供货单位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8 |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教学科研单位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9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培训不符合要求,未对药品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或药品零售企业开具不符合规定销售凭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0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无证生产经营药品提供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1 | 对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2 | 对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运输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3 | 对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储存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4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5 | 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违反药房设置、人员要求、购进记录、储存药品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6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7 | 对无证生产或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8 | 对药品生产企业违反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规定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9 | 对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0 | 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1 | 对药品生产企业违反药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2 |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药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3 | 对医疗机构配制假药劣药或者未按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4 | 对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5 |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许可证件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6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凭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7 | 对未依照规定进行医疗器械备案或提供虚假资料备案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8 | 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9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按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0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1 | 对违反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2 | 对违规生产、购销、使用、处理无菌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3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的;或派出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未按要求提供授权书的;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4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等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销售医疗器械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5 | 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6 |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7 | 对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8 | 对申请人未按规定开展临床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9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规定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缺陷而没有主动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0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规定拒绝召回医疗器械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1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召回医疗器械的决定通知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2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3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应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4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5 | 对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销售、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6 | 对未建立药品流通相关记录或者未按规定索取、留存相关资料的或未建立医疗器械流通相关记录或者未按规定索取、留存相关资料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7 | 对不按照产品标准和说明书的要求运输、储存药品、安排患有传染病及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的或安排患有传染病及其他可能污染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无菌医疗器械工作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8 | 对非药品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其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有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的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9 | 对出租、出借、买卖或者转让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0 | 对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1 | 对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2 | 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3 | 对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4 |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5 | 对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6 | 对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者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7 | 对涉及食品、保健食品、酒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8 | 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召回药品等控制措施 | 行政处罚 |
499 |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0 | 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1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2 | 对销售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的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食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3 |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生产)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4 | 食品经营(生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5 | 食品经营(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6 |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建立或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未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7 | 批发市场开办者未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或者未印制统一格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8 | 销售者未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或者温度、湿度和环境等不符合特殊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9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0 | 对销售者未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或者贮存服务提供者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1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2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3 | 对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4 | 对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5 | 对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或者未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6 | 对未按规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规定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7 | 对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服务,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所必需的材料和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8 |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维修服务对机构等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9 | 拍卖企业违反《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0 | 对个体工商户年报行为的监管 | 行政检查 |
521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行为的监管 | 行政检查 |
522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查 | 行政检查 |
523 | 对企业登记等行为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524 | 对企业名称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525 |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526 | 对各类市场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527 |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督 | 行政检查 |
528 |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529 | 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530 | 市场主体工商信用分类监督 | 行政检查 |
531 | 对企业年报行为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532 | 对企业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533 |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34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的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35 |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36 | 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 行政检查 |
537 |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38 | 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39 | 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40 | 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541 | 对制造、销售标准物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42 | 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43 | 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 行政检查 |
544 | 负责履职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的查处 | 行政检查 |
545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 行政检查 |
546 | 对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47 | 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实施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48 | 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49 | 对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50 | 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51 | 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52 |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检举奖励 | 行政奖励 |
553 | 直销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554 | 举报传销行为奖励 | 行政奖励 |
555 | 无照经营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556 | 对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举报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557 | 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违法行为的举报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558 | 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举报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559 |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 行政强制 |
560 | 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 | 行政强制 |
561 | 扣留公司登记机关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 | 行政强制 |
562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财物实行暂停销售 | 行政强制 |
563 | 查封、扣押涉及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及经营场所 | 行政强制 |
564 | 查封、扣押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 行政强制 |
565 | 查封、扣押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 | 行政强制 |
566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 | 行政强制 |
567 |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568 | 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569 |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 行政强制 |
570 | 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 行政强制 |
571 | 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 行政强制 |
572 | 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573 | 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 行政强制 |
574 | 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应当予以查封、取缔 | 行政强制 |
575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 行政强制 |
576 | 对有根据认为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可以采取查封或者扣押措施 | 行政强制 |
577 | 对有证据证明销售本条例第十七条禁止销售的酒类予以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78 | 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 | 行政强制 |
579 | 暂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营业执照 | 行政强制 |
580 | 收缴视同歇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公章 | 行政强制 |
581 | 对违法产品、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82 | 暂扣生产许可证 | 行政强制 |
583 | 对计量计费违法行为有关的计量器具及其用于计量计费作弊的物品进行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84 |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85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586 |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87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 行政强制 |
588 | 对冒充药品销售的非药品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89 | 对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查封违反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90 |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91 | 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592 | 动产抵押登记 | 行政确认 |
593 | 股权出质登记 | 行政确认 |
594 | 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行政确认 |
595 | 企业核准登记(含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 | 行政许可 |
596 | 广告发布登记 | 行政许可 |
597 |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含设立、变更、注销) | 行政许可 |
598 | 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含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 | 行政许可 |
599 | 非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员资格核准 | 行政许可 |
600 | 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601 |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换发、补发) | 行政许可 |
602 | 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事故责任调查认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603 | 接受举报、申诉、申请等其他行政权力 | 其他行政权力 |
604 |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605 | 权限内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证及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606 | 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其他行政权力 |
607 | 对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608 |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 其他行政权力 |
609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610 | 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611 | 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的销毁 | 其他行政权力 |
612 | 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613 | 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销售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录入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销售信息的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614 | 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615 | 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 | 其他行政权力 |
616 | 提请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广告主暂停销售其广告宣传的产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617 | 拍卖活动等行政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618 | 消费争议、合同争议调解及对特殊标志、商标侵权的赔偿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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