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6 12:26:05 字体大小:

黄远彪代表: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职业打假人的监管建议》已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通过受理投诉和举报两大渠道与消费者进行直接的沟通和答复。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均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消费者即使没有实际损失,只要符合条件就有权获得高额赔偿,因此催生了一个专门通过投诉举报消费欺诈或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来牟利的行业,即职业打假行业。职业打假对于维护公平有序、诚信和谐的市场竞争秩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近年来,这一行业逐渐呈现出团队化、专业化、协作化、恶意化牟利性特征。职业打假人一旦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索赔不成功,就会滥用举报功能,或通过信访、县长信箱、政府热线、110 联动、纪委监委、网络舆情等途径举报市监部门不作为,或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由此牵扯多个政府部门付出大量精力,严重浪费行政、司法资源,反而让那些真正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无法快速有效地得到保护。企业为配合政府处理投诉举报,也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一些小微企业甚至在起步之初,尚未积累经验就因职业打假过多恶意索赔而心灰意冷、退出市场。职业打假人通过多种渠道向商家施压恶意索赔,政府、相关部门、经营者围绕索赔付出的巨大精力是对整个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我局每年定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提升行动,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和集中召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同时按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在手机或电脑端学习食品安全知识。针对职业打假人的问题,我局在每年的培训会上都特地指出,提醒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开展自查自纠,避免被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县域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及农副产品电商从业者的关于食品法的培训普及、引导及宣传,避免被职业打假人钻空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今年3.15专项活动中,我局发放关于《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宣传资料1200余份,检查各经营主体5400户次。我局在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及农副产品电商从业者等经营主体的检查中,积极向经营主体宣传,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守法经营。

二、关于柔性执法的建议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了规定,作为监管部门理应遵循《食品安全法》合法、合理地执法,对于职业打假人的问题,我局按照自由裁量权,在《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处罚范围内,尽可能从轻处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以柔性执法为主,采取保护性执法措施。以保护小微企业和电商企业为目的,以警示性和整改性为目标,以调解为主和免罚金或最低罚金来保护小微企业和电商企业。

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于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湘市监法〔2021〕153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以后多提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市场监管工作。

签发领导:翟扬华

承办人员:彭承跃、杨仁杰

联系电话:0743-6236826

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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