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第十五届第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转来的州人大代表建议第21号《关于继续加大龙山县烟叶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认真办理该建议,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自接到代表建议后,立即成立了龙山县税务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王斌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包丁清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刘龙明、业务股室负责人戴宗洋、杨飞、向涛、龙振浩等为成员,明确刘兴龙为具体牵头衔接工作人员,确保建议办理有着落。
二、龙山县烟叶产业发展现状。近年来,龙山县烟叶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左右,其中田烟1.6万亩。规划大安乡、茨岩塘镇、水田坝镇、茅坪乡、靛房镇、苗儿滩镇、召市镇、桂塘镇等重点种烟乡镇为永久烟田保护区,并按照省州级工作要求,将完成永久烟田划定及数字化档案建立,按照2022年1.5万亩、2023年3万亩、2024年3.1万亩、2025年2万亩目标分步实施,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县建成永久烟田9.6万亩,从而推动烟叶产业高质量持续发展。
三、烟叶税的征收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本法规定的烟叶,是指烤烟叶、晾晒烟叶;烟叶税的征收环节为烟叶收购环节;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烟叶税应纳税额=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20%。
四、龙山县近三年来烟叶税征收情况。2019年,龙山县烟叶收购总值合计146258273.30元,缴纳烟叶税29251654.66元;2020年烟叶收购总值90515483.15元,缴纳烟叶税18103096.63元;2021年烟叶收购总值137116483.45元,缴纳烟叶税27423296.69元。
五、烟叶税有关优惠政策问题。培育优质产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直是县税务局的重要工作使命。县局领导在收到代表建议后,亲自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清查烟叶税及相关生产文件,查找相关政策,但对烟叶税的征管上没有出台过优惠税收政策。
六、促进烟叶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为促进烟叶产业的高效、持续发展,在政策方面要给予强有力的支撑。一是应继续实行烟叶生产奖励机制,按照年烟叶收购任务及相关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给予乡(镇)、村相应的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群众抓好烟叶生产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不断增加财政对于烟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并注意拓宽社会金融机构向烟农融资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扶持烟农种植的信贷力度,为烟叶产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创新烟叶种植保险,健全风险保障机制。
(二)提升服务保障。一是提升服务意识。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切实筹备好烟用物资,保障物资按时调拨,生产全过程抓好面积落实和烟农信息收集。二是要抓实田间管理。树牢“产量、质量两手抓,两手硬”的理念,抓面积要实、抓节令要准,紧盯并落实好烟叶栽后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烟叶生产有质有量。三是重视烟草社会化合作组织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的农业服务组织,健全育苗、烘烤、农机、植保等专业队伍,完善工作机能,理顺合作关系,规范运作模式,提高烟叶生产的市场化水平。四是抓好技术指导。创新服务机制,根据烟农的差异分类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工作做到户,并加以跟踪指导,确保本土烟农生产技术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三)强化征收管理。一是在开展烟叶税征管工作中,组织税干深入辖区与烟叶主产区乡镇干部一起到田间地头了解情况,掌握烟叶种植情况,根据烟叶生长情况,预测烟叶产量、烟叶等级,及时做好烟叶税税源摸排工作。二是政策宣传环节,通过印发资料、下乡进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提供“点对点”纳税服务,让烟农、合作社、烟站等支持税收工作,及时做好生产、销售涉税资料的记录、统计工作,保障烟叶税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税,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取得烟草、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及时了解掌握全县烟叶应税收入预测数据等情况,形成烟叶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烟叶税控管水平,为烟叶税控管和顺利入库打下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
2022年8月15日